• 134阅读
  • 0回复

我代表强调保护妇女人权 受害者家属控诉“法轮功”罪恶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12
第6版(国际)
专栏:

  我代表强调保护妇女人权
  受害者家属控诉“法轮功”罪恶
  本报日内瓦4月11日电 记者果永毅、顾玉清报道:今天上午,出席联合国第五十六届人权会议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代表宋文艳在会上发言,严厉驳斥了某些人在“法轮功”问题上散布的谬论。
  宋文艳说,当今,妇女人权没有得到有效保护和受到侵害的事件在全世界十分普遍,比如,对妇女歧视、男女同工不同酬、对妇女采取暴力、贩卖妇女、女童失学辍学等等,不胜枚举。妇女的人权状况迫切需要得到改善。
  针对一些代表在发言中提及“法轮功”问题,宋文艳介绍说,在中国有妇女因练“法轮功”死于自杀和有病拒绝就医,有许多妇女放弃了工作,将自己的亲人视为妖魔,给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失去了生命,还怎样谈人权?
  宋文艳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对促进和保护妇女人权具有重要意义。它的12个关切领域,既是对妇女优先问题的概括,也是对妇女人权的促进和发展。不久前结束的联合国妇女地位委员会第四届会议对《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执行情况在各地有明显差异。希望各国政府和国际社会认真履行承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行动纲领》的落实,促进妇女人权。
  本报日内瓦4月11日电 记者果永毅、顾玉清报道:邪教“法轮功”受害者家属陆兴冲今天在联合国第五十六届人权会议上以确凿的事实揭露“法轮功”是不折不扣的害人邪教,对美国政府竟然以这样的践踏人权的邪教组织作为攻击中国的借口,表示极大的愤慨。
  陆兴冲说,由于邪教“法轮功”的毒害,中国已有1000多人或自杀,或因拒绝就医延误治疗而死亡,还有许多人因痴迷“法轮功”导致精神失常。在这些受害者中,相当多的是妇女。邪教“法轮功”对妇女的生命权、健康权和其他权利构成了现实的威胁。
  接着,陆兴冲用血的事实控诉了“法轮功”迫害其妻张玉琴致死的全过程。他的妻子是一位服装厂工人,从未患过精神类疾病,只因颈椎病和头痛病于6年前退休疗养。1995年10月,她到公园锻炼身体时,经人介绍开始练“法轮功”,当时她抱着健身祛病的愿望,只是练练而已,同时仍然到医院就诊。后来,传授“法轮功”的人告诉她:练“法轮功”就不能去医院,李洪志会把她的身体调理好。从此,她每天用大量的时间沉迷于“法轮功”练习,逐步脱离了正常人的生活,于1998年1月23日自杀身亡。
  陆兴冲最后向出席联合国人权会议的各国代表们提出,他不能理解,个别非政府组织为什么打着所谓“保护人权”的旗号,编造颠倒是非的谎言,为“法轮功”这样的邪教张目?!为什么用“法轮功”这样一个践踏人权的邪教作为攻击中国人权状况的借口?这不能不使包括他在内的12亿中国人民感到无比愤慨。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