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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本不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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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10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民本不刁
  皮子
  老话说穷山恶水出刁民,没想到如今山清水秀的浙江也出刁民。1999年12月28日人民日报华东版报道:“去年,浙江省有500多万人(次)遭到罚款处罚,占到浙江人口的1/8。”平均每8个人里就有一个违法违规被罚款,岂不是刁民多么?其实民本不刁,是乱罚款多也!报道说,浙江省委书记张德江严肃地指出,现在各个地县都建立了执法大队。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部门争戴大盖帽?就是为了争到执法权,用罚没款买车、盖房子,捞实惠!
  张德江同志的批评一针见血。现在,在一些地方,一些部门把执法当作获取部门利益的手段,有利益的事抢着管,无利益的事往外推;一说管理就是发证、收费、罚款,名目繁多,人为设卡;有的部门甚至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执法趋利化严重损害政府形象,败坏社会风气,激化社会矛盾,阻碍经济发展。
  一些部门这样做时往往打着维护国家利益的旗号。国家的行政管理是通过政府部门管理实现的,部门本应代表国家的利益。但是,我们不能不承认部门确实有自己的利益,不能不看到部门利益不等于国家利益,部门利益有可能损害国家的利益、群众的利益。部门执法的趋利化就是这样。为了防止部门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群众利益,就要切断部门执法与获利的联系,实行收支两条线。政府部门是吃财政饭的,机关办公费用、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只能通过财政的、合法的、规范的渠道取得。决不允许打着维护国家利益的旗号,把国家利益部门化、小集团化。
  加强宏观调控,是一些部门谋取部门利益的又一借口。不错,我们确实要加强宏观调控,市场经济不能没有政府的宏观调控。但是,我们说的宏观调控是一种经济总量调控,以间接管理为主,不是动不动就直接干预微观主体的活动,不能简单化为发许可证、收管理费、罚款,更不是“大盖帽”满街走,罚单到处开。宏观调控是一门大学问,要求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尊重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加强管理是加强必要的管理,而不是加强不必要的管理。必要不必要只能看是否有利于经济发展和增进人民利益,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而不是看对部门是否有利。
  张德江同志还批评了一些地方出现的部门利益权力化、部门权力法制化倾向,就是一些部门在负责起草有关单项法规过程中,融入部门利益,从而使其合法化。他提出,应当拓宽法规起草渠道,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规起草要征求群众意见,要建立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制度,实现行政处罚行为的规范化、制度化。这些意见很有见地,照此办理,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和消除部门执法的趋利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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