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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北京:新世纪的沉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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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15
第5版(大地周刊)
专栏:

  老北京:新世纪的沉思
  方可
  近年来,随着北京城市开发与旧城保护的矛盾日渐尖锐,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再次纷纷发出“保护北京旧城”的呼吁,提出就北京一万六千八百平方公里的市域范围而言,六十二点五平方公里的北京旧城(其中故宫等文物以及河湖水面占去约三分之一)实属弹丸之地,但当前旧城保护的形势却相当严峻。因此,在进一步明确旧城价值和保护意义的同时,需要更为积极地从城市规划建设战略上,而不仅仅从战术上保护旧城。这对于北京旧城保护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一
  “北京旧城”,指的是目前二环以内的地区,是在元朝大都城规划建设的基础上,历经元、明、清三朝近八百年的都城建设而逐渐形成的,是唯一完整地在地面上留存到今天的中国古代都城,有“世界都市计划的无比杰作”之美誉。
  目前,北京正在向国际性城市迈进。从北京的世界历史地位来看,北京一直是众人瞩目的历史文化名城,因此,历史文化是北京创建国际性城市的基本条件,更是特色与优势之所在。如果说巴黎因拥有卢浮宫等大量完整的历史文化资源而成为西方文化积淀最深厚的国际文化中心,那么北京理应将旧城保护得更好,努力成为东方文化和历史积淀最丰富的另一个国际文化中心。
  过去几十年“建设性破坏”,北京旧城已经遭受了很大损失,但其大部分(特别是核心部分)目前仍然保存得比较完好,原有的城市空间特色依然清晰可见。1998年5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官员来北京考察时,曾建议北京市政府应妥善保护旧城,并且争取将核心部分(皇城)申请为“世界文化遗产”。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北京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因而与历史文化相关的各种知识型、服务型、文化型产业的价值也开始逐渐显露出来,经济效益与年俱增。尤其是二十世纪中叶以后,世界各国主动或被迫地转向自己的历史和传统,寻求自身的“文化特色”,试图在文化上重新定位。在这种背景下,越是具有独特文化个性的城市,就越将受到尊重与瞩目。
  二
  应当看到,北京市1990年开始的旧城“危旧房改造”取得了一些效果,但如何将“改造”与“开发”有效结合,避免给旧城保护乃至整个北京的历史文化保护和生态环境的平衡带来不良后果,是值得重视的。
  据调查,目前占北京城市土地面积仅百分之五的旧城土地,已经集中了占城市总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交通量和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商业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在旧城内大规模拆房开路的做法,不仅根本不能解决当前的交通拥堵问题,反而只会进一步加剧旧城“聚焦”效应,使旧城陷入“面多加水,水多加面”的恶性循环。
  如果缺少合理的城市规划战略指导,城市规划建设就会跟着房地产开发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仅难以解决好当前面临的紧迫问题,对北京的未来发展也极为不利。
  三
  正如一位国外的城市规划学家所言:“真正有效的城市规划是区域规划。”吴良镛教授曾多次指出,对于北京这座特大城市来说,应从区域视野来审视和规划其未来的发展需求,通过“京津冀区域整体协调发展”,在促进北京整体健康发展的同时,更加精心有效地保护北京旧城。
  推进“生态城市群”的发展北京是个缺水的特大城市,城市污染也很严重。目前迫切需要加速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调整,限制城市人口规模的急剧扩大,同时还要为未来政治、文化(科教)与国际交往的进一步发展留有余地。因此,研究北京的发展,需要着眼于建立京津冀大经济区(圈)的观念,通过京津冀地区的协调发展,促使区域内的城市各得其所,发挥所长。
  历史上,京津冀地区早就形成了一个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完整的经济区,北京与天津之间在城市功能上曾经长期互利互补。而从地理条件来看,在北京全方位发展中,考虑到北京的西面和西北面主要是山地和主要的水源保护地,不宜进行大规模城市开发建设,因此宜把重点放在指向东南渤海湾方向的扇形平原展开,据此在整个京津冀地区合理安排城市功能。
  近年来,由于京津塘各级高速公路的相继开通,京津冀地区内的区域基础设施已具相当规模,空间距离的时间尺度已被大大缩小。目前,在区域内重要的中心城市(镇)之间,沿主要交通走廊通过保留大面积生态绿地形成“葡萄串”状“生态城市”,并相互联系形成“城市(镇)群网络”,已具备了基础条件。在这个大经济圈中通过平等协商合作方式,制定完整的区域规划,合理安排各个城市在区域中的经济职能,这不仅将对疏解北京的发展活动大为有利,也必将带动整个地区的协调发展,促进整个区域形成良好的空间结构。
  创建北京市区的“多中心”格局为了有效遏制城市中心区向外“摊大饼”,同时也为了使市区不过于向旧城聚焦,需要在规划面积为一千零五十平方公里的市区内,积极推进旧城外的“多中心”建设。应充分利用北京现有的条件,在旧城以外进行相对集中的改造和开发,或安排一些重要的大型公共建筑,吸引城市活动向这些地区集中,逐渐在旧城外形成与旧城吸引力相抗衡的“反磁力”,减轻房地产开发对旧城的压力。
  更加精心、有效地保护旧城旧城区目前已经过度拥挤,人口密度高达每平方公里二点八万人。应当预见到,旧城还潜伏着自我扩张的因素,因此不能继续在旧城内盲目添加新内容,更不能把旧城土地作为大规模开发用地,任其为商业、企业、金融的发展所吞噬和破坏,而是要着力于疏解整治。在保留旧城居住和政治文化中心职能的情况下,应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将旧城外地区大规模房地开发获得的土地收益转移到旧城的文物保护方面;在力所能及地保持旧城发展的“动态整体性”原则下,遵循城市固有肌理,在改建过程中始终作好城市设计,严格控制建筑的体量和高度,保持城市空间的完整协调和建筑群的有机秩序。(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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