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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军队名义做商品广告不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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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16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来信点滴

  以军队名义做商品广告不妥
  笔者发现,在我部队驻地市场上畅销一种烟盒上印有“军中名烟”、“献给亲人解放军”的“将军城”牌香烟。经了解,这种牌子的香烟产自著名的将军县———湖北红安县。
  烟厂这种借军人名义促销香烟的做法,严重损坏了军队的声誉。同时,在烟盒上印制有关军队标记的行为,也违反了国家“不得以军队名义和军人肖像做广告宣传”的规定。眼下,这种香烟已经远销到河南、山东等地。希望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济南军区某部
  陈 辉 庞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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