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0阅读
  • 0回复

“订单”失效,谁负责?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17
第11版(农村经济)
专栏:农村杂谈

  “订单”失效,谁负责?
高云才
  眼下,“订单”农业成了时髦词。下乡时,经常见到基层干部为自己地区农产品下了多少单子而兴奋,而农民则怀揣“订单”,喜形于色,有了“订单”等于为增收上了保险。
  然而,去年,江苏、江西的一些农民面对“订单”,欲哭无泪:当江苏的一些农民拿着“订单”兑现柑橘销售时,价格却被压到1元钱一筐,农民气愤地把柑橘倒进了湖里;江西信丰的农民靠“订单”销售玉米时,收购公司变了脸,以大大低于“订单”约定的价格收购,或者干脆拒绝收购……
  “订单”农业本是帮助农民化解市场风险,实现增产增收的一种新兴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现在的情况是,农民按农产品收购方的“订单”确定种植项目和数量,并由此决定生产投入。可一旦市场出现波动,风险产生,收购方不愿兑现合同,风险就转嫁给农民。
  “订单”失效了,农民拿在手里的“订单”成了一张废纸,谁负责呢?
  农产品收购方是“订单”契约的一方,理应负这个责任。他们凭什么只享受利益而不承担市场风险呢?有利益是你的,有风险是农民的,市场经济没有这样奇怪的法则!既然“订单”已签订,你同农民就是利益共同体,共享利益,共担风险。
  “订单”失效了,农民也要接受教训。作为市场主体和“订单”签约的另一方,农民要在接“订单”之前,主动地去摸摸市场行情,了解收购方的信誉,以免“一年辛苦忙到头,收获只是满腹愁”。
  “订单”失效了,基层政府不能坐视不管。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责是什么?就是要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规范和监督“订单”秩序,不能任由农产品收购方置农民的利益于不顾。
  “订单”农业是一个新事物,目前政府还没有出台一套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来约束那些故意压价或拒受农产品的收购方。收购方自以为有空子可钻,就随便向农民转嫁风险。我们期望着相应的法规、政策和措施尽快出台,让农民和收购方结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