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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五小”要关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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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24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关“五小”要关住
 晓 白
  乐平小煤窑的反复发人深省。
  关“五小”确实不易。一座小煤窑、一个小炼油厂,可能就是几十、上百人赖以生存的“饭碗”。对于地方而言,特别是那些经济欠发达地区,“五小”虽有诸多弊端,但它交税、解决就业,关掉了,免不了影响当地的经济增长、财政收入等。被关的心中不快,总想着哪一天重操旧业;在关的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地方政府也心存犹豫。因此,如果政策还不那么完善,执法不够有力,要彻底关掉是很难的。
  报载,陕西省榆林地区曾先后五次取缔土炼油,打击力度一年比一年升级,蔓延的势头却也一年比一年猛烈。问当地的农民为何执迷于此,回答大多是:“有钱赚。”这三个字值得琢磨。“五小”企业绝对是从经济上来权衡究竟是老老实实地“关”还是偷偷摸摸地“开”的。一吨土炼油通常比正品油价格要低500多元,仅逃税一项,每吨土炼油就比正品油多赚近400元。如此高额的利润,几根油管被割、几个炉子被推倒,算得了什么?从这个意义上讲,“五小”关不死,至少说明处罚力度还不够,换言之,也就是说“五小”企业的成本,特别是风险成本还太小。如果真是一旦违规重开后果就不仅是摧毁设备,而且会被罚得倾家荡产,成本与收益一算账不值得,谁还做这赔本买卖?
  “五小”要斩草除根,执行的“这一手”硬不硬也至关重要。清理整顿“五小”的政策一出,有关部门就曾强调,要发挥法律手段的强制性作用。实际的清理过程中,政府也拿出《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的法律作为依据。可这些现有的法律法规够不够呢?山东在清理小钢材时遇到过这样的难题:冶金主管单位提供了关小钢材的技术和行业标准,质量监督部门检查产品质量后,确定其属于“关”的范围之内,各种证照都回收了,可在拆除销毁落后工艺设备这个环节上,却找不到有力的法律依据。关“五小”,有关部门不可能月月组织人手去检查,声势也未必都像这一两年这么浩大,要避免死灰复燃,就特别需要就淘汰落后问题制定相应的法规,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有文件、有政策,彻底取缔“五小”只是破了个题,这篇难度不小的文章要做下去,还要在经济、法律等各个方面加以完善,特别要下大力气清除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否则,很有可能就成了“刮风”,风来的时候“五小”都不见了;风头过去,抓得松一点,“五小”又迅速蔓延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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