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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消费十几美元 电信市场潜力巨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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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24
第11版(信息产业)
专栏:

  人均消费十几美元 电信市场潜力巨大
  钱晋群 张 毅
  据统计,1999年全国通信消费总量达到3083.5亿元,全国人均消费245元。通信消费增幅远远超过社会消费增长,在社会消费总量中的比重逐年提高。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数字,1995年全国社会居民消费水平为2236元,1998年为2973元,增长33%;而同期通信消费水平则由105元提高到245元,增幅高达133.5%,4年翻了一番多。人均通信消费在社会消费总量中的比重,也由1995年的4.7%提高到1998年的7.2%,通信消费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这个角度看,我们的电信消费可以说增长很快。
  但是,这并不能说目前我国电信消费总体水平已经很高了。首先,我国通信消费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发展空间很大。据国际电联公布的最新数据,1998年世界人均电信消费125.9美元,其中美国911.3美元,英国627.5美元,法国459.2美元,德国609.6美元,日本664.3美元,韩国230.5美元。在发展中国家中,巴西94美元,泰国26.9美元,而我国为16.4美元,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3%。而且,我国内地的通信消费水平远远低于港、台地区,1998年香港人均通信消费981.7美元,台湾为320.7美元,即使内地消费水平最高的北京、上海等城市,与之相比也差距甚远。
  其次,各地发展不平衡,东、中、西部及城市、农村之间通信消费存在很大差异。我国消费领域的地区差别和城乡差别也明显地体现在通信方面,1999年,北京、上海、广东人均通信消费分别达到1084元、889元和361元(未考虑初装费、入网费和附加费的分摊,下同);而河南、湖北分别为117元和105元,四川、贵州、甘肃分别只有82元、57元和81元,北京是贵州的19倍。虽然近年来农村通信有了明显的改善,但大多数地区普及程度仍很低,全国有20%的行政村还不通电话,农村人均电话消费支出不到30元,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专家认为,通信消费水平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反映出一个国家的信息化水平。增加通信消费,无论对扩大社会需求、促进经济增长,还是对改善人民生活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有关部门应当从市场开发、服务质量及资费价格等方面进一步采取措施,消除制约通信消费的各种障碍,全方位、多层次地挖掘市场潜力,不断开拓新的消费领域,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从而引导和促进社会通信消费的不断增长。(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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