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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箍咒”是没有用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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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5-11
第2版()
专栏:

  “紧箍咒”是没有用的
  杨叶
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农民实行统一经营、集体劳动的生产组织;为了建立集体劳动的秩序,为了发挥统一经营的优越性,必须制定劳动纪律、维护劳动纪律。可是,劳动纪律必须经过社员民主讨论制定,必须由社员自觉自愿地来维护它,并且要有一定的先决条件,它才能真正起作用。如果企图把劳动纪律当作“管住”社员的“紧箍咒”,企图用单纯处罚的办法来维护它,就只能引起社员的不满,降低社员的劳动积极性,使社里的生产、管理更加混乱。
据“云南日报”报道:云南榕峰县花椒乡第一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县委直接领导的重点社。这个社有个名叫陶文君的贫农社员,因为家里有事,在社里误了四天工。县委的同志没有分析误工的原因,就决定从陶文君“开刀”整顿劳动纪律,“扣他五十个工分”。社里的一些党员和社干部认为这样做不妥当;县委的同志却坚持自己的主张,并在社员大会上宣布了。陶文君不接受,县委的同志又召开一次社员大会,改为只扣二十个工分。这样,有些社干部说:往后有办法管住社员了!许多新社员却提心吊胆了。从这以后,从表面看,社员们出工比以前“积极”了。县委的干部为这种表面现象所迷惑,认为光靠奖惩制度就能把社的经营管理工作做好,于是又召开了社员大会,把从前扣的工分奖给两个社员,同时又扣了两个社员的工分。其中有一个也是贫农,因为家庭生活困难,误了一点工,而且是请了假的;他身体弱,平时干活比较慢。社干部没有分析原因,就批评他;他不接受,就扣了他二十个工分。会后,这个社员要求退社;许多社员对于这样扣分也很不满意。可是,县区干部竟把这作为“经验”,传播到别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去。
有些新社和扩大了的老社,生产情况的确很混乱,应当赶快把秩序建立起来。可是,必须先把发生混乱的原因弄清楚,针对具体的原因,采取适当的办法。当前农业生产合作社发生混乱现象,有些社员生产不积极,主要原因是:新建和扩建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生产管理工作还没有上轨道,生产计划、劳动力的组织、劳动报酬的计算等问题没有很好地解决;有些社对有关社员切身经济利益的一些具体问题还没有处理好;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也没有及时跟上;许多新社员对于社里的制度还不熟悉,不习惯;有些贫农社员在生活上还有一些困难。要建立生产秩序,提高社员的劳动积极性,就先要解决这些问题。如果这些问题没有解决,而企图用处罚的手段“把社员管住”,那是不会有任何好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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