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8阅读
  • 0回复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吉尔吉斯和哈萨克斯坦关于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4-30
第2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吉尔吉斯和哈萨克斯坦
  关于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
  (2000年4月29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批准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9年8月25日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