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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病重于治病”——河北省检察机关积极预防金融职务犯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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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12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防病重于治病”
  ——河北省检察机关积极预防金融职务犯罪
  本报记者 郑剑
  近年来,金融领域的违法犯罪案件增多,涉案金额较大,严重危及金融安全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近日,记者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该省各级检察机关和金融部门联手,积极开展金融犯罪的预防工作,共筑反腐防线,取得明显效果。
  据省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处处长李宪民介绍,统计资料显示,在全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百万元以上的案件中,发生在金融部门的占一半以上;金融职务犯罪金额占全省职务犯罪金额的一半以上,且呈现出手段不断变换、专业性强,案件连续累发、屡禁不止等特点。这使全省检察机关认识到,对于危害严重的金融职务犯罪,“防病重于治病”,只有打防并举,才能标本兼治。为此,他们制定了打防并举、预防为先的策略,加大预防工作的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金融职务犯罪。
  他们的基本做法是,检银联手,互通信息,共商对策,预防为先,防打结合。省人民检察院与省人民银行等十家金融机构联合成立了“河北省惩治预防金融犯罪指导委员会”,各地市和县级的金融部门分别与当地同级检察机关建立本辖区的“预防工作协调小组”。目前,全省十一个省辖市全部建立了惩治预防金融犯罪工作机构,设有人行分支机构的一百三十八个县(市)中有一百一十五个建立了协调小组,初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预防工作网络。
  在预防工作实践中,重点建立三道防线: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建立思想防线,使人不想犯罪;强化内部监管,堵塞漏洞,建立制约机制防线,使人不能犯罪;严肃惩处违法案件,建立法律威慑防线,使人不敢犯罪。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出人为金融部门讲课,开展法律宣传和法制教育,组织金融系统的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办案,及时从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上发现管理和制度上的漏洞,向金融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检察建议。检察机关的预防部门坚持对金融系统发生的大案要案,特别是发生在新的金融业务领域的案件进行逐案剖析,注意从中发现犯罪特点和发案规律,找出近期发案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转发全省检察机关和金融部门。
  检银双方通力合作,使全省预防金融系统职务犯罪工作收效明显。工商银行廊坊分行所辖一百零七个网点连续十年无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其中会计专业连续十五年记账一点四五亿笔,出纳专业连续十二年收付现金四百五十五万笔、金额九百一十六亿元,均无差错,储蓄专业连续十年无事故,被省行誉为“一方净土”,并受到国家工商银行总行的通报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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