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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检查不妨搞突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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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5-10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各地人大报刊集锦

  执法检查不妨搞突击
  长期以来,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一般是提前发文,要求被检查单位做好充分的准备。
  这样一来,部分问题就在缜密“准备”中被掩饰,真实“现场”被人为地回避;有些地方的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由于组织不力,思路模糊,在检查中往往被相关单位牵着鼻子走,听完汇报后,被受检查单位安排几个典型观摩了事。即使看了一些较差的典型,也是让人可以理解为成绩中的“瑕疵”,这样一来,检查组似乎很难走出被检查对象事先布置好的“圈子”,检查的效果当然不会很明显。
  有的执法检查有警车开道,人大代表和随行人员浩浩荡荡,形式上轰轰烈烈,可人民群众却望而生畏,有问题、有真话、有实话不愿、不便讲,这样的执法检查严重脱离了群众,怎样让执法检查发挥有效作用呢?
  笔者认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或代表视察不妨搞“突然袭击”,特别是深入到厂矿企业、农村、工地等点上,现场检查。这样才能真正获得真实的第一手材料,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或作出有关决议决定有更多的实证依据。
  ——四川《人民权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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