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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打拐第一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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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5-10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内蒙古打拐第一案
  阿平 潘凤祥
  今年1月18日凌晨5时,内蒙古兴和县警方在兴和县张皋镇59号村将追捕了五年多的特大拐卖妇女团伙首犯弓存旺抓获。至此,这起号称“内蒙古打拐第一案”的全国罕见特大集团拐卖妇女案件宣告侦破。
  兴和警方乘胜追击,一场声势浩大、成效卓著的“打拐”攻坚战拉开序幕。自2月3日至4月5日,警方共实施集中抓捕大行动6次,出动警力180多人(次),足迹遍布内蒙古、河北、山西、四川、重庆5省区21个县市60余个乡村,现已抓获人贩子41名,查明涉案人员77人,初步查证该团伙拐卖妇女146人,现已有89名被拐卖妇女得到解救。
  4月22日下午,记者在兴和县公安局看守所见到了带着沉重脚镣的主犯弓存旺。这个年仅35岁,身高1.65米,脸色苍白,长有一只鹰钩鼻子、三角眼、一双灰黄眼珠的凶恶罪犯自述了他近8年来贩卖妇女的罪行。
  1992年,弓存旺同四川一人贩子勾结后,开始了他第一宗拐卖妇女的勾当,将在四川带回的两名妇女卖给了本镇的农民,弓得款1000元。
  从1994年开始,弓存旺再赴四川,同多名贩卖团伙主要成员结成拐卖网络,主要从四川、重庆等地拐出妇女卖到内蒙古、山西等地。弓存旺在这个“批发市场”中既是指挥者、拐卖者,又是长途监送者。
  他手段狡诈、恶劣。人贩子们主要由重庆储奇门或成都九眼桥两个劳务市场选择拐骗对象,利用妇女外出打工挣钱心切,以雇用女工站柜台、看摊点、打包装、搞皮毛、布匹、药材、水果以及招工、招生等谎言,诱骗受害人到卖出地,以让受害人(向卖方)提货为由将其卖掉。受害人中有农民、城镇人员,大中专学生。每名被拐妇女卖价最低2700元,最高7300元,大多在5000元左右。后来,主犯弓存旺干脆干起了“批发”,每名一般只收取4500元,差价部分让出,所得款项团伙成员按股分成。
  人贩子们的罪恶行为有时会被受害者察觉或识破,但若稍有反抗或不从即遭殴打。在出卖之前,人贩子一般都要搜去受害人的身份证和随身所带现金,几名主犯还对部分受害人实施强奸、轮奸。据弓存旺供述,在他们贩卖的120多名妇女中,大多数被他奸污过。
  1994年以来,弓存旺团伙开始疯狂作案,高峰时期的1995年,该团伙作案15次,拐卖妇女达42人。后来发展到几乎每隔十几天就拐卖一次。弓存旺自称他坐火车的次数比乘务员还多,仅1997年底,他卖给山西阳高县的妇女就达35人,最多一次就5人。
  自知罪孽深重的弓存旺在被捕后感叹:把我枪毙十次都不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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