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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国家华沙会议发表公报 八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达成协议 决定成立条约签字国武装部队联合司令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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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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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欧洲国家华沙会议发表公报
  八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达成协议
  决定成立条约签字国武装部队联合司令部
新华社华沙十三日 电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的华沙会议十二日公报:
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的华沙会议在五月十二日举行了会议。
会议由匈牙利代表团团长、匈牙利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赫格居斯主持。
在会上发言的有:阿尔巴尼亚代表团团长、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谢胡,罗马尼亚代表团团长、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乔治乌—德治,保加利亚代表团团长、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主席契尔文科夫。
中华人民共和国观察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彭德怀在会上发了言。
五月十二日并举行了一次秘密会议,由阿·伊·安东诺夫大将就有关组成联合武装部队的各项问题作了报告。
下午,会议成立的各委员会举行了会议。
下次会议将在五月十三日举行。
新华社华沙十三日电 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的华沙会议五月十三日会议公报:
欧洲国家保障欧洲和平和安全的华沙会议第四次会议五月十三日在苏联部长会议主席、苏联代表团团长尼·亚·布尔加宁的主持下举行。
会议逐条讨论了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和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和互助条约的条款。
出席会议的各国代表团宣布它们对上述条约的条文达成协议。
会议决定,条约将在五月十四日上午十时在波兰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会大厦签字。
会议决定成立条约签字国的武装部队的联合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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