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7阅读
  • 0回复

初当“村官”烦愁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5-11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

  初当“村官”烦愁多
  1998年9月11日下午4时左右,经过第二轮投票选举,我一个平平常常又不是候选人的平民百姓,竟然以绝对优势被村民选为村主任。想起当时的情景,我记忆犹新,终身难忘。
  我年轻,没当过“官”,不知道做“官”的学问,只想凭自己的一腔热血,为群众办点实事,为群众说公道话,扭转我村经济混乱的局面,对上不虚、对下不亏,遇事和群众商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为村民服好务。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我上任一年多来,事事与愿违,处处有麻烦,令我束手无策。
  我是一个高中毕业生,由于多种原因而失去深造的机会,在家乡当过两年教师,懂得科学技术的重要性。科学技术是农民致富的好帮手,报纸杂志是人们了解社会的窗口、发家致富的眼睛。因此,1999年我想给群众订点报纸杂志,让群众多了解一些信息,学点技术,同时也能懂得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可我这样的想法,竟遭到支书的拒绝。我作为一村之长,连支出几百元的权力都没有,还怎样去给群众办事!
  我对生我养我的家乡土地有着浓厚的恋情,对憨厚、诚实、勤劳的父老乡亲有着特殊的感情,决心在这片土地上干一番事业。我在家种菜、种瓜、搞日光温室,从事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在科学种田上有一定的技术和特长(这些都是我竞选村主任的资本)。同时我和一些国家科研院所建立了联系。为了让我村能够赶上时代的发展,我想到一些科研院校拜访,请专家为我村的发展出谋划策,探讨新技术、新产品、新良种能否在我村安家落户,那些农副产品的深加工、蔬菜贮藏等等的高效项目能否和我村联营,因为我们有的是资源和剩余劳动力。我想做的事太多了,可一件也没有实行,都是因为我无权,连几百元的外出取经路费都没有支配权,我难啊!
  我村现有村委会成员5人,党支部成员5人,分管着村中的各项工作,但多数事项都是党支部“一篮子提”,大事小事,一切都由支部说了算,而我们村委会却没有一点主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五条和第十九条规定,村委会依照法律,管理属于村集体的经济、财产和土地,讨论决策关于村提留的收缴和使用,经济项目的承包,村办公益事业需要农民负担的事项等等。但是这些本来应由村委会召集村民讨论决策的事项,在我村却完全是村支部拍板定案。
  我上任一年多来,村集体砖厂的承包费两年应收9万元,加上1999年村提留4.7万元,总计13.7万元。这个数目我知道,但究竟实收多少,用在何处,我根本不清楚。我们这里的村民自治章程上有明文规定,县、乡两级政府也三令五申:村中的财务大额支出必须召开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小额支出必须由支部书记和村主任签字方可下账。而我这个经村民选举上任的村主任,却对这些情况知道得很少。事实上,我村的财务收支从未向群众公开过,所谓的村务公开栏,只不过是走走过场,避重就轻,应付差事而已。
  目前,我县电业局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农电低压改造,可经济拮据的我村村民眼看着好事而不能干。我想用村砖厂集体经济来扶持点,但我一问才知道,村里没钱。问钱都用到何处了?答曰还债。
  从1996年我村开始实行提留至今,每年4.5至6万元不等,4年应收20万元,村集体砖厂的承包费每年4.5万元,4年应收18万元,两项总计38万元之多,除去开支,应绰绰有余,可现在村里还有十几万元的债务,令人不可思议。1999年5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彻底清理乡村两级不良债务的通知》,可我村的债务迟迟不向群众公开。欠在哪里?亏在何处?究竟有多少?对群众是个谜!对村委会干部也是个谜!
  面对这些烦愁,我该怎么办?
  河南内黄县马上乡东四牌村 李顺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