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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污染“嫁”西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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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5-14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街谈巷议

  警惕污染“嫁”西部
  前不久,听说华北某地的一个造纸厂由于污染严重而迁至西北。老板自诩,那里土地广阔,污水可以随意排放。闻听此言十分惊讶,难道说那里的投资环境宽松到容许随意污染环境的地步?
  老板的话未必是真,因为环保法律法规只有一个,西部人再急于发展也不会干任人污染自己环境的傻事。不过,这位老板的话,却反映出一个引起我们警惕和重视的问题,这就是在经济发达地区由于污染环境而不能生产的企业,趁西部开发而捷足先登转嫁污染,或者来一个先污染后治理,到那时生米煮成熟饭造成损失,后悔晚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当然,要阻止污染转嫁,一方面需要西部各级领导有较强的环保意识,根除先污染后治理的错误观念,对新建项目要严格把关,堵住转嫁的通道,让污染无处栖身。另一方面内地的有关部门要管好自家的人,发现污染转移要及时与西部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跟踪查处污染问题,决不让自己的“污水”染了别人。
  河北保定市环保局宣教法规处 王连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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