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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大于法”者的自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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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5-17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编后

  “权大于法”者的自白
  士心
  一起违法案件得到纠正,这是好事。
  但是问题从根子上得到解决了吗?也不见得。听听那位镇党委负责人的话,人们有理由担忧。他说:“任免村委会一级干部,不能生搬硬套有关法律,地方党委连这点权力都没有是不行的。”
  这是“权大于法”者的自白。在他们眼里,官大一级压死人。尽管他只不过比村委会高一级,但是他就可以予取予夺,想撤谁就撤谁。而法律在他们眼里,只不过是一块想怎么捏就怎么捏的“橡皮泥”,可以“灵活”到公然违反,还美其名曰“不能生搬硬套”。有了这种心态,难保不会再发生这类违法案件,得到复职的村委会成员,日子也不会好过。民政部门已接到了不少投诉,反映有的村委会成员在有关部门帮助下复职后,个别乡镇干部想方设法暗中刁难甚至公开报复。
  因此,必须给这些“权大于法”者“补补课”。一是让他们明白:权从何来?他们手中的权力和村委会干部的一样,都是人民依照有关法律、通过一定程序赋予的,如果不严格遵守法律,哪里来的合法权力?二是必须明确:违法者该当何“罪”?目前村委会组织法对这类违法现象,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不能做到违法必究,怎能让“权大于法”者从内心产生必须守法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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