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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切莫敷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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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5-17
第9版(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法治论苑

  “公开”切莫敷衍
  明仁
  时下,“公开”又成热门话题,如“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等。许多部门和单位都大力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着实令人欣慰。而在“公开”成为新潮词汇的同时,群众又不得不对“公开”采取审慎态度。
  照理说,“公开”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也是我党一贯倡导的工作方法,而今“公开”又成了新闻,表明以往还“公开”得不够,需要进一步“公开”。然而,群众也担心那些“赶时髦”的“公开”又有了敷衍的“对策”。有几种“公开”很不尽如人意:
  一种是全凭长官意愿,领导认为可公开的则公开,领导认为不可公开的则不公开;或无关紧要的则公开,紧要部分则不公开,真可谓犹抱琵琶半遮面,半公开而半不公开。
  另一种是会上讲“公开”,纸上写“公开”,墙上贴“公开”,广播喊“公开”,报刊登“公开”。但唱功极佳而做功平平,“公开”成了天花乱坠的脱口秀。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行动难见“公开”,让人雾里看花,不着边际。
  再一种是为了以示廉政法典的严肃而不容亵渎,对审批宅基地、农民减负、招干、纳税、信贷、基建招标、收益分配、学校乱收费、医生收红包等群众关注的问题,公开的禁规也不可谓不严厉,如要公开曝光、公开处罚,等等。但是,光打雷而不下雨,深潭击水鱼无恙,这真是画猫惊鼠之举,形公开而神不公开。
  上述形式不一的“公开”,不过是摆摆门面、做做样子而已。因此,在公开的大旗下,种种权钱交易照样进行。而百姓却心知肚明,那些腐败行为,不管内幕多么隐秘莫测或者会不会被公开揭露,都会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而这种假公开,则会成为一种新的腐败现象,值得引起注意。
  俗话说,“明人不做暗事”。“公开”的目的是加强群众监督,促进廉政建设,办事情力求公平、公正、公道,使领导和群众的心贴得更紧一些。只有真正公开照章办事,让群众明白,才能推进反腐倡廉。因此,“公开”切莫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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