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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拖到什么时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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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5-15
第6版()
专栏:

  究竟拖到什么时候?编辑同志:
河北省易县人民法院审理一件反革命罪犯王近喜案,拖了六年还没有解决,今后究竟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终结,现在还不知道。
王近喜在一九四四年参加中国共产党,一九四六年九月叛变,参加蒋匪军统特务组织,充当匪军情报站长,专门窃取我方情报;一九四七年三月出卖和杀害了我地下工作人员刘瑞祥同志(共产党员);同年四、五月间又曾带领国民党匪军袭击易县下白杨、下蒿沟等村,扰害群众;一九四八年底,王犯仍潜伏农村,阴谋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
这个罪恶重大的反革命叛徒,早在一九四九年三月就落入人民的法网了。可是,易县人民法院只判处该犯四年的徒刑。当地人民群众尤其是直接被害者的亲属,对于这样“宽大无边”的判决坚决表示不服,曾一再要求法院重新审理。直到一九四九年九月,易县人民法院才答复控诉人说:“本年七月下旬决定另行处理。但是因为新的案件多,所以拖延到现在。最近就要进行审讯改判。”
控告人接到这个答复后,静候着法院的判决,可是,等了一年,没有判决。等了两年,仍然没有判决。控告人多次向法院催问,法院每次都是支吾搪塞。
控告人等得不耐烦了,只得向高一级的人民法院提出意见。保定专区中级人民法院检查以后,在一九五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答复控告人说:“易县人民法院判处王犯有期徒刑四年,确系过轻;现已改判死刑,立即执行,并已送我院复核。”可是,又过了将近半年,还是没有改判的讯息。据说因为事实还没有完全弄清,又发还易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去了。
这个案子从一九四九年将王犯逮捕时起,到现在已经过了六个年头了。人民法院对一个案件作出正确的判决,必须反复的调查研究、核对事实,由于调查核对事实,在判决时间上不免稍有迟延,这是可以谅解的。但是,易县人民法院审理王犯所占有的时间已达六年以上,为什么经过六年的调查、研究和核对,还没有把事实弄清楚呢?像这样的拖拉迟缓、不负责任,人们又怎能谅解呢?
人民法院是保护人民利益、镇压反革命的工具,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必须对人民的利益寄予深切的关怀,对于反革命分子必须有高度的阶级仇恨。为什么易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却没有这样的心情呢?致使这一件血债淋淋的反革命案件拖了六年不能终结,到底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终结呢? 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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