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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产业慎对电子商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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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5-22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财经论坛

  流通产业慎对电子商务
  黄国雄
  电子商务的兴起对传统商业模式的冲击,促使商业制度必须全面创新,从而引发一场新的流通产业革命。笔者认为,中国的流通产业要谨慎对待电子商务热。
  不能以美国发展速度推测中国发展速度,忽视基础条件的差别,误导企业一拥而上,盲目发展。
  1998年美国网上交易总额为149亿美元,占社会零售总额的0.5%,1999年可达到360亿美元,也只占7.4万亿零售总额的2%,即使从今年起,到2003年,每年也只以一个百分点增长,达到6%的比例。这个增幅建立在科技十分发达、基础设施相当雄厚、人均收入2万美元以上。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几百美元,基本条件不能同日而语。对于网络经济还处于引进、试点阶段,还谈不上大力发展,更不能一拥而上。
  不能用网民数量推测电子商务的交易量。
  有人推测到2003年,中国就有1亿网民,甚至认为5年内将有1/5的人成为商务常客。这里不仅乐观地高估了我国网民增幅,同时也把网民等同于网上顾客。网络经济包含着广泛的含义,电子商务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电子商务作为商业活动的电子化过程,包括一系列复杂的内容和过程,网上交易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交易量只显示其活动的成果。网民不等于网上顾客,每一个顾客不等于实际购买者。特别是在我国当前条件下,网上安全、商品质量、现金支付、送货时限、退换货制度等一套服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网上购物的实际效果更是有限的。目前,我国上网人数不足1‰,持卡人数只占5.4%,平均每3个月只用卡两次,网上购物更是寥寥无几。
  网上交易不可能完全取代店铺销售。
  电子商务作为未来商业的主导形式或基本模式是可能的,但它不可能代替所有的经营形式和零售业态。这是因为:第一,任何一种业态都有其特定的经营方式和消费群体,它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取代的关系,而是分工合作、互相补充的关系。百货店的产生并没有代替杂货铺、夫妻店和小摊贩;超市、仓储商店的出现也不导致百货业的消亡。同样,网上交易虽然改变传统的商业模式,削弱传统业态的作用,但不可能成为唯一的买卖形式。第二,现代消费观念是集购物、消闲、旅游、娱乐于一体。购物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人际交往、是时代气氛的熏陶。这些都是网上交易所无法解决的。第三,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消费习惯、价值观念、文化修养、收入等差距将长期存在,是需要多层次、多形式、多业态的购物场所才能满足的;单一的网上购物难以适应多样化、多变化和个体化的消费需要。
  不是所有商品都适合网上经营。
  商品品种多达100多万种,性质、特点和用途千差万别,花色规格千姿百态,有硬件有软件,有生产原料有生活用品,有统一品有区域性、民族性产品,有机器生产有手工操作,各式各样,不是所有商品都适合网上交易。不少质感强、变化大、个性化的选择性商品,必须通过实地对比、挑选、试穿(用)才能购买。网上交易的商品同样有自身的特点和运行规则,决不存在什么东西都能卖,也不存在什么东西都可以买,与任何零售业态一样,经营范围也有限制,不可能无限扩大。“赶浪潮”、“挤热点”,同样会出现“店多客少”、“有场无市”、过度竞争、几败俱伤的状态。
  电子商务不只是网址与平台的问题。
  有人认为只要买上几台电脑、拉上根线,注册网址或依附一个网络,有了平台就是网上商店、网上商城,就能做生意。这就不仅把高科技的电子技术庸俗化了,也把复杂的商务过程简单化了。应该知道,电子商务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广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高科技为基础,以发达的互联网络为前提,而且需要一个硬件软件相配套、完善交易规则与健全法律为保障的系统环境。这个系统环境的生成,比建立一个网站、一个平台要复杂得多。
  总之,电子商务的出现比任何一次流通产业革命都更广泛、更深刻、更深入人心。同样,它的发展也要经历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从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甚至要以一定的失败为代价,才能走向辉煌。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工商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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