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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网校门槛抬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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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5-22
第12版(企业界)
专栏:

  企业办网校门槛抬高
  4月20日,教育部发出《关于加强对教育网站和网校进行管理的公告》,宣告网络教育放任自流的日子结束。公告明确规定,凡在国内举办冠以中小学校名义及面向中小学生的网校和教育网站,必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已经和正在举办的网校,要重新办理报批手续;未予批准的应立即停止网上教学活动。同时,未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机构不得冠以“网络大学”的名义或在网上以学校名义注册域名,建立相应的网站,进行招生和开展相应的教学活动;已经和正在开展上述工作的,要重新办理报批手续;未经批准的应立即停止网上教学和其他有关活动。
  据悉,目前我国的中文教育网站和网校已经多达2000多家,但由于此前教育部对网络教育这一块并无相应的明确规定,因此这些网校和教育网站基本上都没有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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