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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中心找“说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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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5-24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调解中心找“说法”
  鲁陵
  地处鲁西北平原的山东省陵县一年多来,在20个乡镇普遍建立了乡镇司法调解中心,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思想教育手段,化解农村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农村各类纠纷,取得了明显成效,保障和促进了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1999年,全县调处各类纠纷1546起,到县里上访案件由上年的278起减少到94起,下降66%;到市上访的由38起减少到13起,下降65%,未发生一起到省集体上访和进京上访。
  陵县乡镇司法调解中心1999年初开始探索建立,在三个乡镇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全面铺开。其主要职责有:在乡镇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受理本辖区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调处矛盾纠纷,疏通党群干群关系,督促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协调解决跨区域、跨行业的矛盾纠纷;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组织排查不安定因素;指导村调委会开展工作;指导刑释解教人员和一般违法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办理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确保把问题依法解决在本乡镇。本着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实行免费咨询、免费调解。
  一年的实践证明,乡镇司法调解中心的建立,符合百姓意愿,符合党的宗旨,符合农村发展的新形势,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现实意义,对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方针,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乡镇司法调解中心靠良好的运行机制和卓有成效的工作,树立了在广大群众中的威信。群众说:“有了矛盾不要怕,调解中心找‘说法’。”乡镇司法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妥善解决了大量多年来悬而未决的老大难问题,群众上访势头得到控制。
  从今年各乡镇司法调解中心受理案件情况和全县信访情况看,乡镇司法调解中心的作用更为明显。今年1至3月份受理案件103起,比去年同期下降284起,下降73%,调处结案99起,结案率96%,其余4起正在调处。全县第一季度县以上信访量在过去5年连续上升的情况下,今年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8%,无一人越级到省里或进京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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