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2阅读
  • 0回复

编者的话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5-24
第11版(法律与生活)
专栏:

  编者的话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形式发生了变化,由个人之间的纠纷为主转化为集体与个人之间的纠纷,由简单的人际关系转化为法律关系和经济关系。所以,解决矛盾的手段也应随之变化,不能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而应依靠经济、行政、法律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手段。司法行政工作是用法制手段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渠道。我国有十二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一千万人民调解员,他们肩负着调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基层稳定的重任,共同筑起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本版特刊登一些地方的典型做法,以期达到相互交流和学习的目的。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