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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合作社应该怎样安排农村私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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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5-05-17
第2版()
专栏:

  供销合作社应该怎样安排农村私商
编者按: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松江专区办事处召开安排私商试点会议,比较系统地检查和总结了当地各县供销社安排改造私商的工作情况和经验,并且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若干解决办法。这些具体办法有的是全国各地可参照仿行的,有的不一定是各地都适用的;但及时检查总结这项工作中的问题,把已有的经验加以总结提高,针对当地具体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这种做法是很好的,对于推动和改进这个工作是非常必要的。目前,在全国还有不少地区没有进行安排改造农村私商的工作,或者进行了安排改造但进展不大。这些地区的供销合作社应该赶快加强对这个工作的领导,检查存在的问题,总结已有的经验,采取有效的措施,使这个工作全面地开展起来。
江苏省松江专区各县安排私商的试点工作是有成绩的。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对私商进行了思想教育以后,这些地区的供销社都开办和扩大了对私商的批发业务,对困难商户已作了重点安排;群众购买商品排队拥挤的现象已经开始减少,整个市场已经开始活跃起来。但是,多数地区在试点工作中也还有不少缺点和问题。对供销社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还不够深入和透彻,同时也不够完整和全面,否定了供销社过去的工作成绩和作用,因而就不能使基层社的干部在正确领会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安排工作,甚至引起了一些思想混乱。如朱泾供销社的工作人员学习以后,认为过去的工作通统作错了。对私商的安排没有分别轻重缓急,不是先把重点行业的困难户安排下来,然后再进行全面安排;而是把不困难的、好安排的户已经安排好,对困难户却没有安排。有的供销社在开展批发业务方面,手续也很紊乱;基层社需要建立或加强批发业务的原则还没有很好地贯彻。有关部门对供销合作社支持不够,也给安排私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松江专区办事处三月十日召开供销社安排私商试点工作会议,针对上述缺点和问题,研究了改进和推动工作的办法。
在对供销社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方面,会议总结了已有的经验,认为应该掌握三个重点:(一)从总结贯彻总路线后市场发生的变化入手,肯定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初级市场中所起的作用,同时也把几年来供销社在收购和供应方面的成绩肯定下来;然后说明当前在对农村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不正常的情况,指出供销社如果不做好对私商的安排工作,对国家对人民对供销社都是十分不利的。(二)正面讲解当前安排市场工作的意义和进行政策教育,分析农村私商的情况,可以采用算三笔账(供销社能不能全部代替私商?供销社让出部分零售额是不是会垮台?安排私商有什么好处,不安排私商有什么坏处?)的办法。在进行政策教育的时候,应该着重指出小商小贩是劳动人民;还应该说明:安排和改造小商小贩是对他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一种方式;合作社今后要开展批发业务,领导整个初级市场,工作更多了,责任更重了。这样,才能解除工作人员怕在工作中犯右倾错误、临时雇用人员怕失业等等思想顾虑,并且可以防止在工作中发生消极情绪。(三)向干部明确交代安排私商的步骤和大体的做法。
加强对农村私商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经营积极性,也是做好安排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事实证明,只要向小商小贩说明他们是劳动人民,小商小贩的紧张情绪就会缓和下来,并且会积极向合作社靠拢。同时,也必须向他们指出私营商业有消极落后的一面,不但是商业资本家,就是小商小贩过去也沾染着不同程度的投机取巧的思想;这正是他们遭到劳动农民反对,使目前经营发生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应该向他们指出农村私营商业争取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条件主要是:提高认识,服从供销社的领导;改善经营,搞好业务;树立新的商业道德,改变旧的商人作风。
关于怎样具体安排的问题,在会议上得到的一致的看法是:首先应该进行困难户排队,由供销社会同镇人民委员会、税务所、银行、工商科等部门,把全镇私商(包括摊贩)按行业分为:目前经营较好尚有盈余的、目前还能维持的、目前已不能维持的三种类型户。南桥、大团等地的经验证明,排队以后,就知道那些户是必须尽先安排的了。其次,应当根据各个行业的性质再划分出目前国家和群众需要将来也有前途的、目前暂时还需要但将来不需要的和根本不需要的三种类型的行业。这样一分类,就可以分别轻重缓急了。如果同是困难户,对国家和群众需要的有前途的行业先安排,对国家和群众暂时需要和根本不需要的行业后安排。没有这样做的,如南桥供销社,虽然知道了那些是困难户,但是不分缓急先后,就给安排工作增加了很多困难。
将困难户经营上发生困难的原因归纳起来,大体有下列几种:一、货源为国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所掌握,自己进不到货;二、货源不足和因群众不需要而被淘汰的行业(如卖迷信品的);三、缺乏必要的资金;四、人员多,开支过大。亭林、颛桥等地分析了困难原因以后,就能针对各种不同的困难,采取不同的方式予以安排:对待第一、二两种类型户,扩大批发业务,国营和合作社商业撤销一定的零售点或柜台,划出若干品种商品让给私商经营;对第三种类型户,银行要根据具体情况给以小额贷款或由供销社通过代销的办法进行安排;对第四种类型户,除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帮助它们一部分人员转业以外,供销社在批发时可多给一些畅销货。此外,还有一种商户(大多数是商业资本家),是因为资方经营消极,想要拖垮,不愿投资甚至抽出资本而发生困难的。对于这种类型户除在货源上采取适当措施外,并可发动职工动员说服资方增资。从南桥、大团、亭林等地情况来看,采取了这些措施以后,所有纯商业中的困难户基本上都能安排和维持下来。
对于安排中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应掌握以下原则:
委托私商代销问题:由国家统销的物资(油、粮、布等),必须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销售指标的原则下,才可委托私商代销,代销的私商要有可靠的条件;对资金不困难的商户,以多采用经销办法为宜;对于某些生产资料(如小农具),原来私商就经营的,也可委托他们代销一部分。
对私商贷款问题:银行对私商的贷款每月都有额度下达,为了能够合理地正确地进行贷放,可由供销社先提具体意见,银行原则上就可以根据供销社的意见贷放。对原欠户,如果它们当前确实困难的,仍可续贷续还;如果是消极拖欠的,则应动员它们归还。对于欠税户,也应暂时安排下来;供销社要同税局研究私商欠税原因,如果是拖延顽抗户,就应动员它们清交;如过去税局对私商的税款确实评议过高,就应该重新审查修正,以便实事求是地处理。
关于对私商生活安排标准的计算问题:一般应该掌握以他们的营业所得收入基本上可以维持当地居民生活水平为原则;过去有些地区在安排中对私商的营业额扣得过紧,以致他们收入仍不能维持生活,这种偏向应该立即纠正。
在这次会议上,大家认为:供销合作社开展批发业务,是安排私商工作的重要关键。供销社要根据货源情况和商品流转方向及减少周转环节的要求,把批发机构建立起来。一般地说,县社所在地的集镇,暂时可由县社负责批发,逐步过渡到由基层社来做(因为县社做批发工作,不能充分满足小商小贩对花色品种的要求);基层社建立批发机构时,也要根据具体情况:如区供销社本身部门较多,私商户数也很多的较大集镇,应该建立专门批发部;集镇较小,私商也少的地方,可由供销社的门市部兼做批发工作,但要有专职干部负责批发业务,以防止批发和零售不分,财务混乱等现象。关于进货计划,对小商小贩可以不要,让他们只做一个“要货单”就可以了。过去有的供销社强调要小商小贩造月度计划,而实际上都不能很好地执行,工作反而被动。对于规模和资金较大的合作小组、经销店及其他单线联系的商户,可以试着让他们编造月度和季度的进货计划,以培养他们经营的计划性,逐步把他们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
供销社是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企业;批发作价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供销社就可能赔累。这是非常不利于安排私商工作的。但是,批发作价问题又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如果让基层供销社来制定批发价格,那是有困难的。为了比较有把握地解决这个问题,基层社的商品批发价格应由县供销合作社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来制定,并经县财委批准以后执行。批发作价的原则应该是在稳定市场物价的前提下,既能促进供销社批发业务的开展,而又能使私商得到合理的利润。
(根据江苏省供销合作总社松江专区办事处的报告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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