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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 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防止购销环节不正之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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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5-25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焦点透视

  射阳
  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防止购销环节不正之风
  江苏射阳县自1999年4月起,在全县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每月一次,至今成交额累计达3050万元,所购药品1200余种。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以来,不仅药品价格全面下降(平均降幅达11.3%,共降低成本217万元),质量有所提高,群众得到了实惠,而且也有效地防止了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县卫生局在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过程中,主要做法是:
  统一思想,加强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领导。近几年来,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虽经多次整顿,但始终没得到根本解决。射阳县卫生局领导班子经过讨论研究达成共识,面对不正当竞争愈演愈烈的医药市场,医疗机构购药的“暗箱操作”给不正之风以可乘之机,是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温床。只有变“暗箱操作”为“阳光作业”,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联系,才能从源头上加以治理。经过多方调查论证,他们认为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一个好办法。在县纪委的大力支持下,县卫生局专门成立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从基层抽调了4名思想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骨干,组建成“射阳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专门负责全县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运作过程中,采购中心随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遇到的困难,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
  稳步实施,不断完善和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程序。在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时,以医疗机构为招标主体,采购中心为中介组织负责招标,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依照法定程序投标,医疗机构依照法定程序购买中标药品。为了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有序运行,县卫生局不断探索、逐步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主要抓了制订相关文件、建立供应单位登记制度、确定采购中标原则、设立评标委人才库和实行首席评标委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工作。
  严格督查,促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不断深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能否持续下去,坚持原则是关键。一年多来,通过大力开展督查工作,维护了原则的严肃性。一是每次招投标,纪检部门都要到场实施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二是把评标的过程和方法,定期向供应商公布,让竞标者参与监督。三是邀请人大、纪检、工商、司法、税务、物价、质量技术监督和政府采购中心等部门的领导一起座谈,共同为招标采购工作把脉,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四是对各中标单位所供药品进行质量跟踪检查,发现假劣药品,供应单位不仅要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还将被中止入场资格。五是严格禁止医疗单位擅自进药,经常组织人员深入医疗单位巡查,一旦发现擅自进药者,坚决从严处罚。
  通过一年多的实践,射阳县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在进一步完善之中。县卫生局将继续坚持改革方向,不断探索,确保全县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持续健康地开展。
  江苏射阳县 栾德美 胡春曙 李万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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