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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地下组织部长”陈时松被判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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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5-3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温州“地下组织部长”陈时松被判刑
  新华社杭州5月30日电 (张和平、钟轩)温州市龙湾区一审法院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时松受贿、介绍受贿及行贿案。法院当庭判决陈时松有期徒刑14年,没收财产30万元。
  号称“地下组织部长”的陈时松现年45岁,文盲,原系瑞安市莘塍镇中村村党支部书记,市人大代表。经公诉人起诉和法庭查明:陈时松在担任瑞安市莘塍镇中村村民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钱财。从1993年至1996年,陈时松共计受贿12.85万元。陈时松还曾多次为他人“跑官要官”,并从中介绍贿赂。陈时松有一手恶毒的政治流氓手段,即跟踪、盯梢干部,探挖他人隐私。后来他与时任瑞安市委书记的叶会巨结成“利益共同体”。1997至1998年两年中,陈时松与叶会巨沆瀣一气,帮助4名干部提职(两名副市级、两名科局级)。由此,他帮助“受益人”转给原瑞安市委书记叶会巨贿赂款3.5万元,并将截留的4.2万元用于给其他干部请客送礼。1995年底和1997年底,陈时松为谋不正当利益,还向时任瑞安市政府某负责人两次行贿。
  昨天本报第三版《漫话》专栏中刊登了《析“老太现象”》一文,文章就号称“地下组织部长”、“老太”的陈时松的所作所为进行了剖析,并希望早日铲除这颗“政治毒瘤”。今天欣闻陈时松已被绳之以法,得到了应有的惩处。欣喜之余,我们希望各级领导干部从中能得到教训,严以律己,铲除“老太现象”滋生的土壤。——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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