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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姓“食”不姓“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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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14
第10版(健康时空)
专栏:

  保健品姓“食”不姓“药”
  《健康时报》记者 施东飞
  ●保健品不能等同也不能替代药品
  ●保健品不以治疗为目的,不准许宣传疗效
  ●保健品并不是适合所有的人
  前不久,记者在街头随机访问了几位路人,询问他们对保健食品的看法。有点出乎意料,多数人对保健品都不感兴趣。这也难怪,多年来保健食品大战打了一轮又一轮:蜂王浆、鳖精、减肥药、鱼油……曾经盛极一时的许多保健品如过眼烟云。更有甚者,当人们得知自己吞咽的“鳖精”不过是“王八的洗澡水”时,倒足了胃口也就在所难免了。
  豁达一点的消费者觉得,保健品这东西反正是吃不死人的,没准还真能对治病有点好处。有位王女士不幸身患卵巢癌。这种肿瘤的化疗效果相当好,如果及时施治可以缓解病情。可王女士忌惮放化疗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天花乱坠的广告,她选择了几种有“强大抗肿瘤效果”的保健食品按说明书认真服用起来。钱花了好几万,一开始精神有点好转,胃口也好了一些,但随后病情急转直下。待她再到医院检查,晚了。癌细胞发生了广泛转移,失去了化疗的机会。
  中国保健食品协会原副会长刘建文说,咱们中国人自古笃信“药食同源”,对食补的作用甚至有点“迷信”。但是,无论如何保健食品姓“食”不姓“药”,归根到底是食品,不能等同于、更不能替代药品。说白了,保健食品是不能治病的。所以,有病还是要先找医生,不要自己胡乱进补。如果二者的位置摆错了,贻误病情,只能与滋补强身的初衷背道而驰。
  根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具有调节人体机能的作用,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专家讲,保健食品确实有滋养身体的功效,可以起到一定的预防与调节作用。比如升学考试或长时间开会期间,可以吃一些有抗疲劳作用的保健食品;进行登山等大运动量的运动,可以使用耐缺氧的保健食品;调整时差可以吃一些褪黑素类的保健品。但是不能把保健食品“神话”为“有病治病,无病强身”的灵药。
  既然保健食品不以治疗为目的,就不能宣传疗效。否则,就是违法行为。目前,全国保健食品有2000多种,不免有些生产厂家“夹带私货”,利用各种手段宣称自家产品的“神奇”效果。
  记者把从保健食品柜台上收集来的各种花花绿绿的产品广告拿给刘建文教授鉴定。其中,“可以改善高血压、脂肪肝、糖尿病等症状”、“延缓脑细胞的衰老,增强记忆力,对血栓引起的老年性痴呆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之类的提法比比皆是,看得刘教授直摇头。刘教授说,保健食品最终是要卫生部颁发批准文号和证书的,其功能用语也要由卫生部认可。因此,在保健食品的包装上,厂家一般还是规矩地按卫生部终审通过的提法。但往往在厂家自制的各类宣传品中,被“封杀”的各种宣传功效的词句就会鬼鬼祟祟地探出头来。所以,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一定要认明包装上卫生部认可的说明,而不要被那些花哨的宣传品迷了眼。凡是保健食品包装上都应该有一个看上去像蓝色小“草帽”的标识,下面有“保健食品”四个字。如果没有这个标识和批准文号,那么这种保健食品的“合法身份”就值得怀疑。如果这种保健食品的宣传中仍然出现疗效,甚至典型病历报告,则有夸大、不实宣传的嫌疑,这些厂家的诚信态度就不能不画上个问号。比如,补钙类的保健食品包装上的功能一栏中一般只有“补钙”两个字,在其他的宣传品中就不能延伸为“可有效治疗骨质疏松”云云。偷梁换柱和移花接木是一些厂家和商家的惯用伎俩,消费者务必小心。
  一位医院药剂科主任认为,任何一种保健品都不可能适合所有人,也决不是吃起来多多益善的。比如,人参是好东西,但孩子消化吸收功能差,就不能乱吃,搞不好还容易性早熟。补钙是好事,但吃得太多排泄不出,可能引起结石这样的食源性疾病。由于公众保健知识的缺乏,只能根据广告来选择保健食品,普遍存在盲目性。而目前市面上保健食品的说明书中写明“不适宜人群”的又不到10%。所以当你选购保健食品时,最好打听清楚是否适合你的情况。
  一句话:选购保健食品,请您睁大眼睛。
  (漫画由王家琪作)(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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