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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省粮食收购价格必须衔接 国家计委出台措施维护粮食收购秩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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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02
第2版(经济)
专栏:

  邻省粮食收购价格必须衔接
  国家计委出台措施维护粮食收购秩序
  据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 (记者索研)国家计委近日出台《省际间粮食收购价格衔接办法》,促进粮食有序流通,进一步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办法》要求各省在出台粮食收购价格政策前必须先与毗邻省进行价格衔接,省际间价格衔接工作采取分片召开衔接会议的形式进行,与会各省对粮食价格衔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由国家计委负责协调或报国务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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