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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消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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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06
第4版(要闻)
专栏:

  厦门消夏
  本报记者 李德民 王金海
  厦门天热,夜晚海风习习。5月15日晚8时,记者来到厦门厦禾路的“美食城”。其实,所谓“城”,实为“档”,路边相思树、凤凰树下,几桌几椅,生猛海鲜,蔬菜水果,现点现做,“大排档”而已。
  记者刚一步入“美食城”,服务小姐就热情迎接。六七十家摊位前,都有不少食客。有的是一家老小的当地人,有的是下班后的打工族,有的则是远道而来的游客。诸色人等,纷至沓来,悠闲自在,边吃边聊。
  我们一行四人在“鹭友美食馆”的露天餐桌边坐下来,点了几样当地有名的小吃:花螺、鸭腱、虎皮肉馅条、蛤蜊炒鸡蛋。一问价格,每盘10元,真是“好吃不贵”。精明的店家,卖这些便宜货是不想赚钱或不多赚钱的,但该下手时,绝不手软。我们点的两只不大的膏蟹,“买单”时付了100元。事后想想,似乎也可以理解。人家殷勤招待,你怎能不出点“血”。
  露天吃饭,并不寒酸,还颇有“贵客”之感。我们刚一落座,就有卖点心的、卖鸡蛋的、卖啤酒的、卖报刊的来了。既有物质,又有精神,很有特色。
  夜幕降临,歌声渐起。打扮入时的男女歌手,双双对对,已穿行于餐桌之间,问客人是否点歌助兴,随点随唱。一位王姓男歌手,自弹自唱,一连三首:《把根留住》、《爱拼才会赢》和《三套车》。我们付费20元。一对安徽安庆姐妹也来到我们桌前,唱了首黄梅戏《对花》,得款10元。邻桌的几位打工仔接连点了三遍《常回家看看》,而另一桌青年学生则沉醉于二胡名曲《赛马》、《二泉映月》之中。据介绍,每唱一首歌,可得5元或10元,碰上高兴大方的顾客,一掷百元。每位歌手每月收入两三千元,上交300元市场管理费。
  厦禾路夜市管理人员告诉记者:“厦门繁华地带都有这样的夜市,从晚七八时开放至次日凌晨3时。下班的市民和外地来厦门的游客,乐于在夜市消夏。”
  50万人的厦门,每天有70多万外地游客,这种夜市,对外地人,是“旅游经济”;对当地人,是“下班经济”。邻桌的朋友对记者说:如果说,像“五一”那样的“假日经济”只能红火几天,那么,一年365天,人们上班下班,下班之后的消费,则是经常持久的。而这种经常持久的“下班经济”,更有文章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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