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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又反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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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06
第10版(各地传真)
专栏:记者观察

  一段时间以来,乱收费一直困扰着湖北。尽管湖北省政府明令禁止,新闻单位多次披露,有关部门屡次督办,但乱收费问题如同牛皮癣,久治不愈。看来此事,更需下大力气予以整治。
  乱收费又反弹
  本报记者 罗盘
  司机:路行湖北人心寒
  先讲两桩发生在湖北境内317国道上的小事。今年3月,广东一货运公司向西安运送一批真皮沙发,车到湖北枣阳太平镇,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尽管货运公司执有全部手续,但枣阳市木材检查站却以皮沙发内有木材为由,罚款2万元,扣车13天;河北高邑县司机郭静良运一批化妆品经过武汉市洪山区,洪山区公安分局经侦队不由分说,扣押货物,要罚款2万元。后经熟人说情,才罚款1万元了事。而在湖北的其他国道上,情形也大致一样。今年1月,随州市交警二中队在国道上设卡拦截过往车辆,巧立名目搞罚款。据一位车主投诉,因未带保险单,被罚50元,在争论时,交警认为车主态度不好,又补罚了200元。一些货运司机对记者长叹道:走湖北的路真令人寒心!
  对外地过往车辆如此,对当地百姓也不放过。按国家有关规定,农机管理费早在1993年就已取消。可是,当随州一农民用手扶拖拉机运小麦到镇上去卖时,随州农机监察人员设卡将其拦住,要这位农民交农机管理费。农民无钱可交,收费者便将农民车上的小麦拿下一袋抵押。某市城管监察大队自立项目,对车辆收取进城通行证费和临时停靠费,要求进城区的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货车在办理通行证时收取10元工本费,并在办证之前交临时停靠占道费200元至300元,而且大部分不开收据。湖北省有关部门负责人气愤地说,这是典型的目无法纪!
  企业家:躲避收费走他乡
  一些行政机关不是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而是想着法子用手中权力谋一己之私,超标准收费,甚至擅自设立收费项目等现象时有发生。今年5月17日,湖北襄樊市人大对市区“三乱”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再尔广场1997年从外地招商来的30家企业已走了29家,令他们不得不走的原因就是乱收费。1999年,再尔广场的税收仅占各种税费的35.84%,可见乱收费是多么的沉重。
  据记者调查,湖北乱收费几乎涉及各行各业。另据襄樊市审计局介绍,他们通过对15个行政事业单位审计,发现有73%的单位存在着乱收费现象,违纪金额达77.7万元。其中,自立项目收费51.3万元,超标准收费26.4万元。
  省直机关的少数部门也不能以身作则,甚至是乱收费的始作俑者。由于上面乱收费,下面的乱收费便层层加码,标准越来越高。湖北某市人事主管部门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收取职称评审费,其中高级职称超标80元/人,中级40元/人,初级10元/人。到了区里,又超过上级主管部门收费标准收取职称评审费,其中高级职称超上级主管部门标准160元/人,中级超收180元/人,初级超收80元/人。
  此外,少数政法部门为了弥补经费缺口,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某县检察院1998年拨入经费64.2万元,加上返还的办案经费17.7万元,总计81.9万元。而该院现有人员108人,全年经费缺口达100万元。为解决经费缺口,该院以“支援款”、“法律服务费”等名义,向涉案单位收取赞助款18.9万多元。
  “治乱”:需要拿出硬手段
  治理乱收费,就是治理经济环境,就是改善投资环境。只有过硬的手段,才能达到治乱的目的。为此,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心下大力向乱收费开刀。
  从源头抓起,从权力部门、从领导部门抓起。不久前,湖北组织省财政、监察、审计、物价等部门联合组成检查组,对省直属的公安、检察、法院、工商、交通、城建、教委、卫生、环保、农业、民政、劳动、土地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14个重点部门及所属二级单位进行清查,对清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取消了一些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自行提高的收费标准14个,处理违纪票据1960本,追缴入库罚款900多万元,追缴入库行政事业性收费2763万元,取消账户57个。
  常抓不懈,防止反弹。今年5月,湖北省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再次研讨治乱办法,许多人提出:治乱一定要常抓不懈,不可松劲。湖北阳新县是个贫困县,过去治乱成果不俗,但今年头3个月,乱收费项目增多,群众意见很大,尤其是个体私营、交通运输、建筑项目等业主不堪重负,县委、县政府领导痛下决心,对全县收费项目逐一审核,一下子就砍掉了368个收费项目,群众拍手称快,县领导感慨道:“治理乱收费,一刻也不能放松。”
  加强监督力度,将乱收费者进行曝光,也不失为一条好办法。不久前,湖北仙桃市根据群众举报,公开处理13起乱收费事件,对其中11名责任人予以处分,其中3人被撤职,乱收费得到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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