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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学法日”在襄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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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07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市长学法日”在襄樊
  金崇保
  湖北省襄樊市是鄂西北经济重镇和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我国开展依法治市较早的城市之一,在“三五”普法中,该市始终坚持把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副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完善制度抓学法,严格考核促用法,使这座古城洋溢着法治的新风。
  从1998年开始,市人大常委会实行“两会”前学法制度。他们结合每次会议将审议的议题,让各位委员先学法后审议,大大提高了审议质量和工作效率。鱼梁洲是该市区汉江河道上方圆30多平方公里的要地,许多客商看好其潜在的开发价值,此举关系到汉江行洪和全市经济的总体发展。人大常委会在审议前认真组织学习防洪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最后将此洲开发定位为生态旅游绿洲,使这项重大决策做到了发展经济与保持环境的和谐统一。1995年市政府建立了市长学法日制度。每双周星期六市长和秘书长集中学习一部法律。市长事先点题,教员有针对性地讲授。市县乡三级政府自1994年以来全部聘请了法律顾问,仅市政府近3年提请法律顾问进行法律论证的事项就有30多件。去年市政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积极探索老国有企业内部分配机制改革的新路子,创造性地实施动态股权激励机制,取得了显著效果。1999年5月江总书记视察时,对这一新做法给予了肯定。该市的湖北制药厂、襄樊钢铁公司、襄樊酒厂等一批长期亏损的大中型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依法实行兼并、改制和资产重组,现已全部走出困境,焕发出新的活力。
  对党政部门的县级以上干部每两年集中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轮训,该市做到10年坚持不懈。对新提拔干部进行严格的法律知识考试,已成为人大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共同行动。1996年以来,该市先后有7名拟任的行政领导干部和司法人员因为法律知识考试不合格而未被任用。市委、市政府还把普法和依法治市工作列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促进了以干部为重点的全民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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