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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学历证书将实行电子注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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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08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体育)
专栏:

  高教学历证书将实行电子注册
  本报北京6月7日讯 记者温红彦报道:如何从根本上遏制不法分子伪造证书行为,有效保护高校声誉和广大学生的利益,教育部正在着手建立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使问题的解决成为可能。
  记者今天从教育部了解到,为进一步扩大高等学校依法办学的自主权,规范和加强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今年教育部已经在北京、天津、重庆、辽宁、湖北5省市进行试点,明年将在全国实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证书由各校自行印制,并供网上查询。
  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种。实施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注册。今年,试点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证书可以由学校自行印制,也可继续使用教育部统一印制的证书内芯,但必须按规定进行电子注册。
  电子注册工作将实行国家、省(市、区)、高等学校三级管理。高等学校印制、填写、颁发毕业或结业证书,并于7月底以前将所发的证书在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照毕(结)业生原经省招办录取的新生录检表和学籍变动情况,审核各校颁发的毕(结)业证书,并予以注册;注册后,于8月底前将注册的证书电子档案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将建立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档案库,供网上查询。
  据介绍,高等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注册内容必须有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专业、学历层次、证书编号等6项。毕(结)业证书编号即为注册号,使用阿拉伯数字,统一规范为17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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