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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五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简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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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08
第7版(国际周刊)
专栏:

  前五次《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审议会简况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自1970年生效以来,已经召开了六次审议会。
  条约第一次审议会于1975年召开,当时条约的缔约国有91个。会议达成了《最后文件》。该文件对核军备竞赛表示严重关切,敦促各缔约国,尤其是核武器国家切实有效地履行条约第六条(各缔约国承诺就及早停止核军备竞赛,并就有效的核裁军和全面彻底裁军进行谈判),并早日谈判缔结《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
  条约第二次审议会于1980年召开,其时,条约共有缔约国110个。由于不结盟国家与核武器国家在核裁军问题上严重对立,会议无果而终。
  条约第三次审议会于1985年召开,条约缔约国增至128个。在此次审议会上第一次设立核裁军、防扩散及和平利用核能三个主要委员会,审议条约的执行情况。这种做法一直延续至今。由于各国在核裁军问题上分歧依旧,为了防止审议会再次失败,会议主席起草了一个《最后文件》,客观陈述各方立场,结果获得一致通过。该《最后文件》中有大量篇幅谈及核裁军问题,对核武器国家继续发展核武器,及美国里根政府的“星球大战”计划可能将军备竞赛引入外层空间表示关注,敦促核武器国家根据条约第六条规定履行核裁军义务,并建议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就核裁军议题开展多边谈判。《最后文件》还呼吁国际原子能机构设立“技术合作基金”,为发展中国家和平利用核能提供技术援助。
  条约第四次审议会于1990年召开,这时,条约的缔约国已达到138个。由于美英等核武器国家反对将立即开始谈判CTBT的内容纳入《最后文件》,以墨西哥为首的一些缔约国对《最后文件》进行了抵制,会议未能就《最后文件》达成一致。中国作为观察员参加了会议。
  条约第五次审议会于1995年召开。此前,法国和中国于1992年以核武器国家的身份加入条约。条约缔约国数目已达到178个。此次审议会是一次事关条约命运和前途的重要会议,因为根据条约规定,条约生效25年后应召开缔约国会议,就条约延期问题作出决定。条约延期可以有三种选择:一是无限期延长;二是延长一个时期;三是延长多个时期。包括核国家在内的部分国家为保持条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主张条约无限期延长;部分无核国家则认为,如果无限期延长,等于使核武器国家永远拥有核武器合法化,无助于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的目标。为推动条约无限期延长,五核国就向无核国家提供积极和消极安全保证分别发表了国家声明,并就积极安全保证事,推动联合国安理会通过了984号决议,部分满足了无核武器国家在安全保证问题上的关切。在会议通过的《关于核不扩散及核裁军原则与目标的决定》中,核武器国家承诺采取一系列核裁军措施。这些积极因素使部分无核武器国家改变了立场,促成了条约无限期延长。(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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