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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政府为何将错就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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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11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信访调查

  稷山县政府为何将错就错?
  本报记者 李晋鸿
  日前,本报收到读者来信,反映山西稷山县政府不执行国家有关道路运输管理的规定,自立政策,擅自扩大公交车辆营运范围,造成客运市场管理混乱,交通规费大量流失,交通执法困难。为此,记者专程赴山西进行了调查。
  今年是交通部确定的“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年”。根据交通部和山西省交通厅的部署,从4月15日开始,运城地区交通局运输管理处抽调人员,对全区13个县(市)的道路运输市场开展稽查整治。但出人意料的是,这次行动在稷山县遇到很大阻力。更为严重的是,当有关方面指出该县的问题后,县政府领导依然坚持错误的观点,无理争辩。
  4月15日,稽查人员在查处稷山县城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3辆无证营运公交车辆并中止其运营时,遭到稷山县城乡建设局和一些不明真相群众的围攻辱骂,稽查队执法人员被堵在稷山县粮食局招待所205房间长达4小时之久,稽查队队员尚晓峰被殴打。4月17日,稽查队在稷山县西社镇三界庄查堵无证运营车辆时,又遭到一些身份不明的人的围攻辱骂,执行公务的两辆稽查车被抢,至今下落不明。
  据稷山方面反映,之所以发生冲突是因为稽查队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有不文明现象。但据记者了解,其深层的原因却是城建和交通两个行政部门在客运管辖范围上存在争议。具体地讲就是县城之外的客运由谁管理的问题。近几年来,由于牵涉到部门利益,各地在具体执行中常常发生纠纷,因此山西省政府法制局对城建、交通部门各自的管辖范围作出过明确的规定,省政府也处罚了一些超越范围行使管辖权的案件。稷山县的事件发生后,运城地区电视台于4月下旬作了专题报道,并就管辖范围问题专门采访了地区行署法制局局长张新民。张新民的回答很明确:县城内的客运,归城建部门管理;超出县城的客运,归交通部门管理。这个报道在当地连续播了3次。但令人不解的是,5月10日,记者采访稷山县主管城建的副县长辛福集时,他依然坚持说: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论在县城内还是县城外,客运都应由城建部门管理。辛福集还申明这一观点也是稷山县政府的主张。
  运城地区交通局运输管理处的同志认为:查处稷山县公交车超范围运营问题,不仅仅是处罚几个车辆,而是要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维护全地区道路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维护合法经营户的正当权益。
  地区行署法制局长张新民说,我们现在是法治国家,法制的实施,给行政执法单位提出一个严格的要求,就是一切都要依法行政。如果为了部门的利益、地方的利益,而置自己的行为于法律之外,这是决不能允许的。
  编后:依法行政,照章办事,应该是各级政府和部门做好工作及处理矛盾纷争的基本原则。离开了这个原则而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甚至从地方、部门的利益出发,各说各的理,我们的工作就难以正常开展。对发生在山西稷山县的这起纠纷,只要依法办事,理顺关系,是不难解决的。据悉,运城地区行署已成立专门小组处理此事。我们希望稷山县的有关领导同志能从这件事中认真吸取教训,不要让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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