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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搞“三乱”就处分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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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11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谁搞“三乱”就处分谁
  2月13日,人民日报第三版刊登题为《要从此路过,必须塞红包》的读者来信,反映衢县安仁交警中队、大洲派出所在公路上以检查货物发票为名,扣留车辆、扣押钱物等问题,引起省、市、县有关领导高度重视。衢州市纪委监察局迅速组成市、县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经查,1999年10月30日,衢县安仁交警中队中队长邱方明与本队民警在46省道平塘路段巡逻时,拦住一辆货车,并以车上所装货物手续不全为由,将该车带到安仁交警中队,未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擅自将该车移交大洲派出所处理。而大洲派出所所长祝文龙超越权限,擅作处理。11月2日,在货主只带税票,没有提供商检证明和批文的情况下,祝文龙强要货主交了30000元押金,随后用电话通知安仁交警中队将该车放行。押金一直由该所内勤民警保管,直到今年2月14日才上交衢县公安局财务。2月16日,衢县公安局将押金退还货主。
  在调查上述问题时,调查组还发现了另外两起“三乱”事件。经中共衢州纪委研究,衢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祝文龙、邱方明撤销行政职务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他有关责任人也分别作出了行政记过等处分,责成县公安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作出书面检查,并予以通报批评。
  中共衢州市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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