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阅读
  • 0回复

慎用“填补空白”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12
第4版(要闻)
专栏:人民论坛

  慎用“填补空白”
  王泽华
  这些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各行各业捷报频传。然而,也有一些扑朔迷离、表面挺火的“好消息”,若冷静分析,感到水分很大。
  譬如,前些天刚从电视上看到某厂家“发明”一种“多功能盲人拐杖”,称“国内首创”;今天从报纸上又看到另一厂家也“发明”了“多用途盲人拐杖”,说“填补国内空白”。近年来“填补空白”之类的说法频频出现,一些研究机构或企业动辄就宣布“填补空白”,其实这些方面早已没有什么空白可填,有些“发明”是老黄历了。
  “填补空白”这类说法,属于科学专用语,是不能随便使用的。科学发明与创见,不同于重复和摹仿,具有独创性、前瞻性与可实证性等特征。一般来说,真正的科学创造大都要经过艰苦的研究探索、反复的科学实验才能获得突破,决非一蹴而就。中外科学发展史证明,一项重大研制成果,一个重要理论体系,其发明创建与学理性确定,往往需要很长的时间。陈景润为求解“哥德巴赫猜想”,夜以继日,毕生求索,其奋斗的艰辛充分说明科学研究的艰苦卓绝。滥用“填补空白”之类名不符实评语,往往是出于一些人缺乏实事求是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填补空白”不能自称,必须经有关权威部门进行科学验证和技术鉴定才能确认。有的国家对科学发现的新闻报道,决不先于有关论文发表,而对科学上的重要新发现的认可,同行权威专家的鉴定更是必不可少的。这种审慎的科学态度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事实上,滥用“填补空白”,恐怕更多的是出于商业“炒作”的需要。有的人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使科学与学术研究变成充满市侩气的行为,沽名钓誉,欺世坑人,以攫取个人私利与声誉,这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因此,有关方面应加强对大众传媒及广告部门的管理,务求严格把关;对一些滥用科学用语乃至造成社会危害的,也应严肃处理,使更多的人懂得什么是科学、怎样做才是科学。当然,对确属“国内首创”、“世界领先”的各类科研成果,应坚持不懈进行大力宣传,这两者是并行不悖的。
  最近,江泽民同志强调指出,科学界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各条战线、各个部门都要大力弘扬科学精神。要使实事求是、探索求知、崇尚真理、勇于创新的精神在全党全社会大大发扬起来。联系到我国科技发展现状以及出现的种种问题,我们深感弘扬科学精神的重要和紧迫。这不仅是科学界的重要责任,也应成为社会各方面的自觉追求。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