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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能否投资水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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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12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武汉市新洲区扩建水厂急需资金,民营企业——武汉海达公司愿意投资,然而,双方的合作最终却泡了汤——
  民企能否投资水厂?
  本报记者 杜若原
  武汉市新洲区政府下决心通过招商引资扩建城区自来水厂后,有关部门就一门心思扑在了筹建事项上。好一阵忙乎,跑完了可行性报告、立项、审批等程序,与外商内资的洽谈也紧锣密鼓拉开序幕。就在与武汉一家民营企业的合资谈判达成一致即将签约的关键时刻,因为意料之外的因素让引资“泡汤”,其引发的震动远远超出水厂本身。
  水厂扩建急需资金
  记者来到新洲城区,便看见了独特的“新洲一景”:居民房前屋后,几乎家家装有自来水增压泵,以至于增压泵买卖兴隆,从事这项生意的商贩比别处多了许多。
  区自来水公司经理汪绍明说,城区现有供水设施是1993年所建,日供水能力3.5万吨,而那时城区人口只有4.5万人;这几年城区人口迅速达到12万人,随着工业和生活用水猛增,城区洁水严重不足,除了自来水普遍不能上二楼外,城区还有20%的面积连管网都没有铺建。
  解决居民饮水困难,成了区委、区政府的当务之急。去年上半年,扩建新洲水厂项目获武汉市计委立项。按照项目规划,为了满足城区现有和未来的供水需求,必须再建日产5万吨水厂(包括管网和主体工程),总投资0.5亿元。
  这笔建设资金从哪里来?新洲区财政是典型的“吃饭”财政,一下子拿出这笔钱完全不可能;武汉市政府也爱莫能助,但指了一条路,希望区政府依靠招商引资自行解决。1999年5月,新洲区政府带着水厂项目去深圳招商。一些客商对投资水厂表示了兴趣,甚至有外商也参与了洽谈,但对投资提出的附加条件是一定要购买国外设备,新洲区政府认为没有必要,双方意见相左,只得作罢。
  两厢情愿
  湖北省内一家民营企业———武汉海达公司一直跟踪这个项目。1999年国庆前后,海达公司与新洲区政府及区建委、自来水公司几经谈判,双方达成共识并签下意向书。
  据了解,新洲区自来水公司以现有资产入股,约2000万元人民币;海达公司以5000万元投资入股,取得了水厂的控股权。双方商定,合资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运作;公司应优先录用老厂职工,下岗职工由政府安排再就业。海达公司的抉择显然经过深思熟虑,他们看重的不仅仅是对自来水厂的控制权,更看重自来水经营无风险、稳定的经济回报。尽管自来水属于微利行业,收回投资期限长,仍然具有投资价值。
  让海达公司控股经营水厂,区政府和区建委另有考虑:一是帮政府解了难,二是为居民办了实事。同时,还将彻底改变自来水厂的经营机制,逐步克服企业在旧体制下的诸多弊端。
  在作出让海达公司控股水厂决定之前,区政府和职能部门曾咨询、了解过国家的相关政策。新洲区区长李上玉告诉记者,虽然国家没有放开城市供水尤其是管网的管理权,但我们在不违反根本原则的前提下,从新洲区的实际出发,引入民间资本办水厂,是符合人民群众利益的。
  众说不一合作泡汤
  水厂的合资与改制,直接影响到部分人的利益。比如,民企控股后,干部职工的铁饭碗端不成了,一些人因此担心“身份”的变化;长期垄断经营形成的优越意识,将随着竞争机制的建立而经受严峻考验……
  一些职工向有关单位提出疑问,海达公司控股的意图和实力如何?城市供水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谁来保证?
  这在新洲区乃至武汉市引发了一场讨论,各方褒贬不一。反对者认为,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自然垄断的管网型公用企业要由政府控制,不能交由私企经营;自来水有很强的公益性,这与私企追求利润最大化相违背。赞同者则说,由民企控股水厂,保证资金的投入,改善当地的用水条件,是一件大好事;武汉大学一位教授说,其他经济成份参与公用行业,引入先进的管理,打破垄断局面,提升公用行业的自身质量,是一种可贵的尝试。供水权和供水经营权,不可一概而论。新洲区区长李上玉说,要害是水价。在这个问题上,政府没有撒手不管。海达公司只有达到了协议的要求,才能取得控股权;水价由政府严格控制,而不是由海达自行定价;水厂的卫生、质量等,都必须接受行业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由于众说不一,争论不下,新洲水厂合资形势发生逆转,海达公司决定放弃投资新洲水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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