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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村主任的行为合法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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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1-16
第3版(读者来信)
专栏:有问有答

  这个村主任的行为合法吗?
  我村是一个集体经济发达的小康村,其集体经济组织是一个独立注册、各项制度完善、经营效益良好的集团公司。但是,1999年10月,本村一名私营企业主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后,带领一伙人在接管这家集团公司不成的情况下,强行查封公司,赶走工作人员,并抢夺了公司的办公设备和汽车,使这个集体经济组织处于瘫痪状态。有人说:“村委会是村集体所有制的法人代表,村主任是全村的法人代表,他有权这样做。”请问,这种说法对吗?这个村主任的行为合法吗?
  山东烟台市刘沟村 刘长廷
  ***
  刘长廷同志:
  你的来信提出了两个非常重要的现实问题:一是村委会的法人地位;二是村委会包括村主任如何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村委会具备法人所应具备的四个要件,即它是依法成立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有自己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办公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村委会是名副其实的法人。而且在农村现实生活和我国司法实践中,村委会也的的确确被作为法人看待,承担着法人所应承担的责任。
  既然村委会是法人,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主任作为主要负责人,在日常工作中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管理或办理村内事务,自然是法定代表人。如果村主任因故出缺或不能履行职责,村委会副主任或委员也可以作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村委会行使法人的职权,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
  但必须明确的是,村委会作为法人与其他法人有很大的不同。按照我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委会的权力是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予的,他们行使职权必须对全体村民负责。也就是说,村委会的权力受制于村民,村委会成员必须按大多数村民的意愿行事,并且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下列程序: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首先必须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然后按照会议的决定予以执行。而且村委会在履行职责时还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不管作何决定,采取何种措施,都应事先同党支部商量,不能擅自行动。同时,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的规定,村委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的自主权,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人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按照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你所说的这个村委会主任的行为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予以制止。如果造成不良后果,应依法严肃处理。这个村主任只看到了问题的一方面,而忽略了另一方面。村委会主任作为法人代表,必须依法办事,自觉维护村办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其他合法权利,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既不能(也无权)查封村办企业,也不能随意处置村里的财产。
  民政部基层政权司农村处
  王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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