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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楼空厂难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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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12
第12版(企业界)
专栏:

  欠租、欠税、欠贷款,广东仙村镇重复建设苦果难咽,四十六家小水泥厂——
  人去楼空厂难拆
  张红
  广东增城市仙村镇曾被称为“中国水泥第一镇”。在这个占地面积26平方公里、人口4万多人的镇子里,90年代中期竟有100多家小水泥企业。
  在全国清理整顿小水泥工作中,仙村镇自然成了全省淘汰小水泥工作的重中之重。到1999年底,全镇已有46家窑径在2.0米以下的小水泥企业被关闭停产。
  笔者近日来到这个“福也水泥,祸也水泥”的仙村镇,发现已经关闭停产的46家水泥企业人去楼空,窑拆了,磨卸了,水停了,电断了,厂房却一家也没有拆除。按照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建材局的要求,凡是淘汰的小水泥企业不仅要拆窑卸磨,还应拆除厂房,那为什么这里的厂房不拆除呢?按一个小水泥企业平均占地15亩(约折合近1万平方米)计算。46家企业占地的数目是一个非常可观的数字。这些厂房不拆除,恢复使用土地又从何谈起呢?
  经调查采访才了解到:仙村镇已淘汰的小水泥企业的厂房之所以不能拆除,非不为也,乃不能也。
  主要障碍来自被淘汰的小水泥企业业主的“三欠”。
  一是欠农民的土地租金。当初建立水泥企业的企业主大都是农民,而建厂房用的土地也是通过向周围的农民租用其耕地而得。经过水泥企业使用过的土地在短期内是很难复耕的。因此,当小水泥企业被淘汰以后,那些“吃”租金的农民就得不到这笔钱了。也就意味着一是断了买口粮的钱,二是没有了上交公余粮的钱。农民惟一的办法就是不让拆除厂房,这样做的目的有二:一是显得“债”有主,二是可以要求政府为其免减公余粮款。
  二是欠银行的贷款。据统计,1999年关闭的46家企业和2000年将淘汰的21家企业,共欠当地建设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金额达1亿元。
  三是欠各种税费。仙村镇小水泥企业仅欠供电公司的电费就有3000多万元。除此之外,业主与亲朋好友之间大约还有总计400多万元的债权或债务。尽管被淘汰的企业如今已没有了任何合法的经营执照或手续,但这些贷、税费的债权人也都不愿意让拆除厂房,目的也是为了讨债时有个债务的载体。这就使得清理整顿工作留了一个尾巴甚至可能是一个隐患。因为在这些厂房中,装上简陋的设备是随时都可以开工生产的。
  仙村镇的情况说明,要完善有关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理遗留问题,这样才能使清理整顿小水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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