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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的本质是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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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13
第9版(理论)
专栏:思想纵横

  职务的本质是责任
  刘占锋
  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一些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相继落马。仔细分析这些人由领导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的轨迹,可以发现其中的一个共同原因,就是他们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只看到职务是权力的象征,忘记了职务更是一种责任。因此,正确把握职务的本质,正确对待权力,是摆在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面前的现实课题。
  职务,就是职位规定应该担任的工作,它有两个属性,一是权力,二是责任。权力是实现责任的手段与工具,而责任的圆满实现则是运用权力的目的。没有权力,责任就无法落实;没有责任,权力就不可能得到正确运用,二者相辅相成,但责任是其本质属性。古今中外,立志报国的仁人志士,莫不把职务与责任紧紧联系在一起。据记载,宋代名相范仲淹在每天就寝前,总要把当天的工作与花费作一番对照。两者相称,则能安然入睡;否则就会夜不能寐,第二天一定努力工作加以弥补。这反映了那些正直清廉的封建官吏对职务本质含义的理解与态度。
  能不能正确对待职务,把责任放在第一位,决不是个人小事。在人民群众眼里,官吏都是政权的化身,其言行举止反映着政权形象。一旦吏治腐败,积重难返,人民群众这个本来“可以载舟”之“水”,很可能就会化为足以“覆舟”的惊涛骇浪。所以,在古代社会,统治者为了巩固其统治地位,也都要求官吏勤政、务实、廉洁、尽职,对昏庸、骄奢、贪污、渎职等行为,则作为弊政而严加防范。但由于其社会制度的剥削性质使然,对官吏们奉公、廉洁等要求落到实处的极少。直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了新中国,政权的性质才发生了根本变化。作为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中国共产党没有自己任何特殊利益;作为执政者,党的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是人民公仆,都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这并不是说剥削阶级的思想不会乘虚而入。其实,我们的干部同样面临着能不能把握好自己,能否摆正权力与责任的关系问题。毛泽东在1957年就曾严肃地批评一些同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少了”,“而闹地位,闹名誉,讲究吃,讲究穿,比薪水高低,争名夺利,这些东西多起来了”。改革开放以后,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一些同志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忘掉了党的宗旨,卷入了各种经济犯罪,使手中的权力逐渐蜕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正如邓小平所说:“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
  正确对待职务,把责任放在第一位,也是对为官从政者理想、胸襟、道德、情操的特殊要求。江泽民同志指出:“我们的党员领导干部首先是高级干部,应该思想境界更高一些,坚持党的事业第一,坚持人民的利益第一,为国家、为民族奋不顾身地工作。有了这样的精神支柱,站得就高了,眼界就宽了,心胸就开阔了,对个人的名利待遇等等,就能够正确处理。”有了远大的理想、宽阔的胸怀与高尚的道德情操,才会有“苟利于国,知无不为”的报国之志,才会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境界,也才能正确地对待权力与责任。像焦裕禄、孔繁森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心里装着全体人民,唯独没有他自己”的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正是正确对待权力和责任的代表。
  我们目前所从事的事业,是前所未有的伟大事业。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是人民的忠实公仆,不论担任何种职务,都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封建官吏能够做到的,我们理应做得更好。如果我们也能像范仲淹那样,在每天就寝前,想一想自己的权力是谁给的,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尽到没有,所尽之责与自己的职务是否相称,那么,还有什么香风毒雾能够迷惑我们,还有什么糖衣炮弹能够打倒我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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