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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是怎么高上去的?——北京房价问题调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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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19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

  房价是怎么高上去的?
  ——北京房价问题调查
  新华社记者 王军
  ●强大的集团购买力支撑
  ●炒土地、炒项目
  ●拆迁安置费虚列、挪用
  ●建安工程标准高
  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市住房年投资额由20.8亿元增长到129.5亿元,年均递增44.2%,住宅年竣工量已连续10多年超过600万平方米,近几年更是达到800万至900万平方米的水平,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但与此同时,北京房价也高速上涨。国家计委资料显示,1993年至1998年,北京商品房销售价格由平均每建筑面积平方米2250元上涨到5280元,年均递增约18.6%,比同期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涨幅高约9个百分点。
  北京市房价居高不下,最主要的原因是强大的集团购买在支撑着。此外,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市场不完善和房地产开发体制方面的缺陷,在商品房建设过程中,一些被虚列的隐形成本及由此引发的暴利现象,已成为推动房价上涨的重要因素。
  炒土地、炒项目,炒高了开发成本
  一个房地产项目,土地开发权的取得是建设启动的第一步,而获得土地开发权所付出的“前期费用”是影响建设成本的关键因素。记者调查发现,在北京房地产开发中,土地划拨与出让两种形式共存,给炒卖土地的投机行为打开了一个巨大的空间,大量炒家从中获得暴利,加大了房地产建设成本,抬高了商品房价格。
  北京市一个赴港招商项目,所用土地最初是由一家国有企业通过划拨方式无偿获得的。这家企业与港方签订合作经营合同,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提供给港方,条件是港方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作为土地费付给政府。另外,港方还须以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付给该公司一笔巨额费用,理由是该公司完成了拆迁及市政配套。通过这种方式,这家企业获得的费用达2亿多元。而港方支付的巨额资金,最终全被计入成本,项目建成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平均售价近2000美元。
  北京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徐培建向记者介绍说,由于各种炒卖行为的存在,北京二环路以内的房地产开发权转让费,目前已涨到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00元,这笔钱仅是付给炒项目的开发商的,而与项目建设本身所应进行的拆迁、市政建设、出让金交纳、建筑安装等没有任何关系。按照北京市目前的商品住宅价格计算,这笔费用实际上已占到了商品住宅价格的1/4至1/3。有的项目公司在成立之初并没有多少钱,但它们在通过无偿或廉价方式获得一个项目的开发权之后,转手一倒就一本万利。
  据了解,在新加坡、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土地的增值收益都是由政府收取的,即由政府的土地部门将生地开发成熟地,再进行招标、拍卖,直接获取增值收益。可是北京市由于没有建立土地一级市场体制,目前并未实行熟地出让,而是将未经开发的生地划拨给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由这些企业进行开发和转让,造成了巨额土地增值收益的流失。
  拆迁安置费用虚列、挪用,夸大了开发成本
  拆迁安置成本过大,是建设部门一些人多年来对商品房价过高的一种解释。他们声称,旧城改造中的拆迁费用,占建设总成本的一半。但是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北京市一些建设项目的拆迁安置被开发商垄断,政府部门难以摸清开发商在拆迁中实际支付的费用,一些开发商虚列拆迁成本、肆意侵害搬迁户利益牟取暴利的行为令人触目惊心。
  根据北京市基准地价规定,北京市的城镇拆迁安置费为每平方米5900至7800元,约占基准地价的60%。但是,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博士方可在一项专题研究中发现,一些开发商在为项目投资方实施拆迁时,并未完全支付由投资方开出的这笔费用,他们既没有买房也没有买地建房,而是从一些单位租用房屋进行安置,赚取巨额“中介”费用。
  还有一种情况也比较普遍,即开发商用安置费中的一小部分钱在郊外买地建房,或者消化卖不出去的商品房来安置居民。这样一方面开发商可以赚取安置费中的差额,另一方面,由于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属于开发商,开发商不仅可以用来作为贷款抵押,每年更可得到一笔可观的物业管理费。
  在这种拆迁模式之下,本来应当给居民拆迁安置的费用,大部分被开发商用来购置属于自己的土地和房屋,或者挪作他用,而这些钱最后竟然都被计算在新建的商品房成本中。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开发商的上述行为之所以得逞,根本原因在于一些建设项目的拆迁安置完全由开发商垄断,房地产投资方要完成项目的拆迁工作,不得不通过被授予这个项目拆迁权力的开发商或拆迁公司来实现。另外,有的投资方为“省事”,也急于找人“帮忙”搞拆迁。这也正是北京并不庞大的拆迁市场拥挤着近300家拆迁公司的主要原因。
  建安工程费标准高,抬高了开发成本
  建筑安装工程费在住宅建设成本中占很大比重。北京房价偏高,与其建筑安装工程费过高有直接关系。
  国家计委的一份资料显示,目前北京市每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安装费用,多层住宅一般为1200元,高层住宅在1600元以上。据对北京方庄、望京等新区住宅建设成本分析,这一部分费用是建设成本中最大的一块,占30.8%。在北京槐柏树、法华南里等危房改造项目中,建筑安装费占总建设成本的11%,所占比重仅次于征地拆迁费。据介绍,这样的标准大大高于其他城市。如多层住宅的建筑安装费用,长春约为970元,成都只有760元。
  国家计委和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一些人士指出,导致建筑安装费用提高的主要问题是,北京在这项费用上的定额标准安排偏高。
  北京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行内人士对记者说,如果拿北京与南方城市相比,认为建筑安装费高是由于北方城市要求住宅保温、取暖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话,那么,北京的建筑安装费每平方米比天津高出400—500元,就难以解释了。再从北京本市的情况看,远郊区县有的商品住宅售价只有1000多元,这个数字相当于城区的建筑安装定额费用。如果说建筑安装费是无法压缩的,那么,人家靠什么赚钱呢?这位人士说,北京市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定额标准,是由施工企业的主管部门确定的,施工企业又是吃建筑安装费这一块的,这在体制上很难保证定额标准的合理性。
  北京市的国有建筑施工企业冗员较多,负担沉重,建筑安装费的高定额,虽缓解了这些企业的压力,但也衍生出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过高的建筑安装费,还使得一些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后仍有利可图,投机和腐败行为借此孳生和繁衍。如果建筑安装费能定到转包一次就赚不了钱,这些企业还敢如此铤而走险、大牟其利吗?
  有关专家指出,对建筑安装进行定额管理,在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市场稳定等方面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工程造价的形成,则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进一步开放北京建筑市场,大力推行工程招投标体制,使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在市场竞争中得以真实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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