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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取得突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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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20
第2版(经济)
专栏:

  陕西: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取得突破
  ●推广银行发放●限时停止企业发放●强化资金筹措
  本报讯 记者白天亮报道:1999年初,陕西省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不过19.3%,而到今年5月,这一比率就达到90.1%,社会化发放的人数近67万人,有效地保证了离退休人员的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陕西省是西部欠发达省份,资金积累有限,但陕西在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上的突破性进展却着实令人惊叹。
  据了解,陕西省从1991年就开始养老金社会化发放试点,可是一直进展缓慢。过去社保经办机构总担心实行社会化发放后对不积极缴费的企业失去了制约手段而影响基金收缴,也怕在基金不足时承担不了确保发放的责任,对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缺少紧迫感。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长时间跟不上来,造成了社保机构拨付给企业的养老金有的被企业挤占挪用,有的被企业的债权人通过有关部门截留扣去,并发生过退休人员集体上访的事件。这使陕西省政府认识到,养老金不实行社会化发放,就难以真正做到“确保”,就不能切实保证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去年10月,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调整工作思路,改过去的“稳步”推进为“大力”推进,明确提出了社会化发放的目标,即到1999年底社会化发放率达80%,到今年6月底全面实行社会化发放,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在这项工作的起步阶段,陕西省政府以“就近、安全、快捷和方便离退休人员及时领取”为准则,允许各地自行选择发放形式,尽最大可能扩大社会化发放人数。工作开展起来后,又对比各种发放形式的优缺点,推广对确保发放有保证的银行发放形式,还下发了《陕西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操作管理办法》,规范了社会化发放的程序、步骤、要求,促进了各地社会化发放工作向规范化迈进。
  陕西省地方企业48.9%的离退休人员集中在西安市,全省的社会化发放工作能否上得去,西安市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针对这种情况,陕西省采取重点突破、整体提高的作法,以西安为重点,要求在确定的时间内彻底停止由企业发放养老金。西安市集中力量、加大工作力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使社会化发放率在一个月内从13%提高到92%。突出重点的同时,陕西省还吸取过去疏于管理落实的教训,在全省社保机构实行了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周报进度、按月检查的措施,对部分尚存顾虑、工作进展较慢的地市,组织工作组进行督促指导。为防止虚报现象,还通过专题汇报会,对各地市上报的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求限期完成任务。
  陕西省困难企业面大,财力有限,养老保险近几年一直是赤字预算、赤字运营,每月收支赤字0.43亿元。在这种资金严重不足的情况下,社会化发放的难度和风险都非常大。为此,陕西从三个方面入手,主动争取资金。一是进一步强化资金筹集工作,对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和确保发放,实行了目标责任制,即省社保局由局长牵头,业务科长具体抓,地市社保机构由主要负责人牵头,业务科长将企业划分给每一个干事,层层落实责任,量化指标到人,严格进行考核,对一年完不成任务的社保机构负责人在全省社保机构内部通报批评。二是坚决清理追缴企业欠费和被挤占挪用的基金。1999年12月省政府发文对全省欠费百万元以上的151户企业在全省范围公开通报,今年初又召开清收企业欠费大会,到今年一季度末,共收回企业欠费2.6亿元。三是将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公开化,由省政府召集财政、劳动、税务、社保等部门,按照省际统筹的要求,每月定期召开基金调度会,确保资金调剂到位。对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补助资金,在未及时到位情况下,由省财政统一筹措,预拨付给省社会保障局。筹措资金的到位,保证了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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