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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一私营企业十九名外来工遭受殴打 谁来保护他们的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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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20
第10版(各地传真)
专栏:热点聚焦

  中山市一私营企业十九名外来工遭受殴打
  谁来保护他们的权益?
  本报记者 郑德刚
  编者按:发生在中山市中横灯饰厂的这起野蛮打人事件,令人震惊、气愤。打人者为什么如此有恃无恐?其中缘由值得深思。现在,犯罪嫌疑人已部分缉拿归案,我们将继续关注这一事件的最终结果。广东等沿海省份私营企业侵犯外来工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事件屡有发生,暴露出诸多问题。如何有效地约束、监督私营企业的不良行为,强化私营企业主的守法意识,进而促使私营经济走上健康、规范的发展之路,望各地政府予以高度重视。
  毒打持续10余小时
  地处珠江三角洲腹地的中山市,以经济繁荣、环境清新而为人称道。然而谁能想到,不久前这里却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事件:19名来自四川、河南、湖北等地的外来工人,因为被老板“怀疑”拿了厂里东西而遭到连续10多个小时的毒打与凌辱。
  今年5月26日下午两点多钟,中山市公安局横栏镇分局110报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位于横栏镇环镇路的私营企业“中横灯饰厂”有10多名外来工在厂内被人殴打。公安分局局长苏国良迅即带领公安民警赶到中横灯饰厂,把10多名已经被打得遍体鳞伤的工人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急救。
  6月7日晚,在中山市中医院一间病房里,身上缠满绷带的杜体勤仰卧在病榻上,向记者诉说着那天被殴打的情形。“他们真狠啊!”杜体勤的眼睛里盈满了泪水,“他们好几个人打我,警棍都打断了两根,从凌晨两点半一直打到4点半,一边打还一边命令我:不许哭!不许叫!不许动!”
  5月25日晚10时左右,中横灯饰厂厂长禤(xuan)瑞琪以“涉嫌盗窃”该厂生产材料为名,与该厂人事部的李祥辉一同纠合保安队长兼包装组长杨洪青、质检组长郑锦川等10多个打手,先后将该厂四川籍工人杜体汉、杜体勤以及来自河南、湖北等省的外来工于广林、曾云新、金代友、杨斌、李长增、李保伟、刘红华等19人带至厂房内关押,用私自购置的警棍以及铁管、桌子腿粗细的木棒对这些外来工肆意殴打、刑讯逼供。从5月25日晚10时到第二天下午2时,整个殴打、逼供过程竟持续了16个小时之久,其中两名外来工被殴至休克。26岁的杜体勤是受伤最重的一个,送到医院抢救时,已经出现肾功能衰竭症状。
  超时劳作常遭克扣
  6月7日下午,记者来到中横灯饰厂。此时,在蒸笼般的厂房里,打工仔、打工妹还在紧张地忙碌着。几位来自四川、江西、湖南等省的女工告诉记者,厂里有规定,他们每天早上6点半钟就要开始干活,晚一分钟扣5元钱,中午只给30分钟吃饭时间,然后一直干到晚上7点多钟才下班,每天干活至少12个小时以上。国家规定的包括周六、周日以及除春节以外的公休日从来不许休息,也从来不给加班费。一位21岁的四川妹子四下张望,见无工头在场,才对记者说:“有时找老板、工头想请假进城买点生活用品,老板就说:‘不想干就滚,你们四川人多着呢,让你进厂是给你面子’……”说着,她伤心地哭了。
  在车间电镀生产线上正忙碌着的一位湖北籍小伙子手掌上横七竖八满是伤痕,有两处还在冒着血丝,将油污染成了紫褐色。小伙子憨笑着说:“不怕,我们这些人命贱。”他旁边的一位工友说:“比起那些女工,我们这些电镀工的收入要高一些,一般有七八百元,可我们活累人,饭量又大,也剩不下几个钱。就这样,老板还想方设法克扣我们。连很多工友交给厂里办‘暂住证’的200元钱也被老板扣下来,既不给办证,钱也不还。”
  据说中横灯饰厂投资达3000多万元,外来工有500多人,每年生产的各种灯饰远销国内外。然而谁能想到,在那一盏盏锃光瓦亮的灯饰上,竟饱含着这么多的血和泪。
  6月8日上午,记者在中山市看守所的高墙内,见到了带着手铐的厂长禤瑞琪。记者问他是否知道国家有《劳动法》和《刑法》,他只是摇头。问他们厂为何如此残害、克扣、欺压外来工,他说:“这些外来工是自愿来干活的,不愿干的可以走。”问起厂里虐待工人的情况,他说:“在这个地方,在这个行业,我们还算是好的。”此言一出,连在场的公安人员也甚感惊讶。
  外来工合法权益谁来保护?
  事件发生后,中山市公安局横栏镇分局迅速将6名打人凶手缉拿归案,并布置追捕7名在逃嫌疑人,对发生打人事件时不在现场的该厂老板吴金常进行了传唤。6月1日上午,中山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决定彻底清查这一事件,依法严惩打人凶手,并把这一事件作为普法教育的活教材。
  广东的私营企业中之所以屡屡发生如此丑恶的事件,原因是多方面的。据中山市总工会副主席林耀庄介绍,目前全市有民营私营企业5600多家,雇佣的外来工有40多万人,占全市职工总数一半以上,绝大部分从事的都是劳动密集型的体力劳动,苦活、累活、脏活基本上都是他们在干。对这些“同是中山建设者”的外来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国家虽有《工会法》、《劳动法》等法规,但由于这些企业绝大部分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所以对私营企业主缺少相应的监督机制。
  在这样一种状态下的庞大私营企业群体中,数以百万计的外来劳工的人身权利和基本权益究竟靠什么来保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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