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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理事会召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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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21
第3版(要闻)
专栏:

  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理事会召开
  本报北京6月20日讯记者王苏宁报道:第三届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理事大会今天在北京开幕。大会产生了新的理事会,并对协会的章程进行了修改,审议并通过了司法部副部长、法制新闻协会会长刘飏代表二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刘飏在题为《加大法制新闻传播力度积极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的报告中,对下一阶段协会的工作进行了部署:第一,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加大传播力度,开创法制新闻宣传工作新局面;第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法制新闻工作的规律特点,进一步提高法制新闻宣传的质量水平;第三,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法制新闻队伍;第四,加强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
  来自国家有关行政、司法部门以及各中央地方媒体共180人参加了会议。会员单位共推举了175名理事,大会选举了60名常务理事,刘飏继续当选为法制新闻协会会长。理事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法制日报、农民日报、检察日报等中央和各地媒体中从事法制新闻工作的有关负责人,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负责宣传的领导同志。与会人员还就法制新闻的发展趋势、新时期如何进一步搞好法制新闻报道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成立于1986年,现有团体会员152家。它是由中央各党政机关、中央和地方各报刊社、通讯社、出版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省法制新闻协会、学会以及其他部门的法制新闻工作者共同参加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的法制新闻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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