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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 政府部门采纳——昆明市自行车税从二十元降为五至八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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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21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代表影集

  人大代表建议 政府部门采纳
  ——昆明市自行车税从二十元降为五至八元
  刘正才 陈顺坤
  今年三月二十九日,云南一些新闻媒体报道:昆明市自行车税费今年仍收二十元。三月三十一日,春城有关报刊刊登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自行车车船使用税税额的紧急通知》,通知规定,每辆自行车车船使用税年税额由去年的二十元,分不同地区调整为五至八元,其中昆明市四城区八元,其他县市区六元或五元。为什么自行车税额会在两天之内出现这么大的变化呢?这要归功于省九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昆明理工大学理学院李宗华教授的努力。
  李宗华是省人大常委会的老委员了,他从省七届人大以来,一直担任这个职务。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他曾多次领衔提出过许多有见地、有影响的议案,如降低昆明市电话座机费问题,已停止五年的职称评定解冻并转入经常化、制度化问题,呼马山垃圾填埋场另行选址问题等。去年七月,昆明市实行自行车收税以来,群众反响十分强烈,普遍认为收得太高。李教授作为一位公民,对此也有同感,且不断有人向他提起这个问题,希望他能积极向政府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意见。李宗华从去年七月以来,整整用了四个半月的时间,采取打电话、写信并委托亲戚、朋友、同事协助收集有关资料。至去年十一月,据对全国二十七个省、市、自治区调查,实行自行车收税费的有北京市(四点五元)、天津市(四点五元)、上海市(八元)和南京市(四元)等少数城市,其他多数省市都暂未收费,而昆明市每年每车收取二十元税费明显过高,且征收工作投入劳力多、难度大,对纳税违章的检查监督需投入大量警力,也缺乏有效的手段,从而使部分税款流失。去年十一月,李宗华等二十二名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依法联名向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递交了《关于请省政府减免我省自行车使用税的议案》。
  省人大常委会收到这个议案后,及时召开主任会议作了专题研究,认为这个议案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决定将该议案交省政府尽速办理,并要求今年一月十日前将办理结果报省人大常委会。一月六日,省人大常委会收到《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理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百一十三号建议情况报告的函》,仍然坚持自行车税费收取二十元的规定。对此答复,二十二名议案发起人和绝大部分常委会委员普遍感到不满意,一致要求对省政府办公厅、省地税局依法进行询问,并请分管财税的副省长参加。一月二十五日上午,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大会秘书处专门安排了询问会,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自行车税费问题作了答复。他们在充分肯定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权、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所提问题实事求是、符合实际的同时,感谢代表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监督,并表示会后对自行车税额和征管问题将作进一步研究。但遗憾的是,今年三月二十九日,新闻媒体报道,今年自行车税费仍收二十元。
  参加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委员们议论纷纷,普遍认为,由于自行车的价值较低,新车一般也就二三百元,旧车就更便宜了,若税额定得太高,则显得很不合理,且自行车税费最高的上海市也只收八元,云南作为老少边穷省份,如果要藏富于民,要减轻人民负担的话,减免自行车使用税应是十分必要的。因此,委员们一致要求省人大常委会直接向省政府主要领导反映。李嘉廷省长了解这个情况后,及时作了研究,决定采纳省人大常委会的建议,将自行车税费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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