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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人大立法 让市民吃上放心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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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21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南京人大立法
  让市民吃上放心菜
  本报讯 蔬菜农药污染问题让人头疼。5月26日结束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传来佳音:《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已经通过初审,经过再审后,年内可望正式实施,从此,南京市民将吃上无公害的“放心菜”。
  据了解,前几年蔬菜的农药污染问题相当严重。来自农业部和卫生部消息,仅1992年、1993年两年间,全国中毒人数即达12.19万人,死亡1.4万人;南京市1994年也曾发生了两起100余人因吃菜发生的农药中毒事故。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的食用蔬菜安全意识也日益增强。为使消费者吃上“放心菜”,保障消费者生命健康安全,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把蔬菜使用农药问题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据了解,南京市人大已制定的《规定》明确要求禁止在常年性商品蔬菜生产地区销售甲胺磷、氧化乐果、呋喃丹、三氯杀螨醇等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混配剂;要求在非常年性商品蔬菜生产地区销售农药,应设立用于蔬菜生产的农药专柜,并对购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实行身份证登记,以便发现问题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此外,《规定》还要求蔬菜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的“放心菜”监测站、点必须抽样检测即将上市和进入市场的蔬菜的农药残留量,经检测农药残留量超过国家标准的不得上市和交易。《规定》出台后,乱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者将受到严惩;蔬菜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同样受到严厉处罚。(冯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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