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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老人的法律保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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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21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公民建言

  加强对老人的法律保护
  在农村,有关赡养老人的纠纷越来越多。现在乡下大多数老人还是靠养儿防老,他们一辈子的大事也就是为儿子盖房娶媳妇,那是彻底的毫不保留的牺牲。等到儿女成家,按理说该享福了,却似耗尽油的灯,无力自己保障基本生活,吃粮住房全靠儿女安排。
  过去传统观念的影响,顾及到面子、名声,子女赡养老人的矛盾还不太突出,现在有些青年就说养老“不就是做饭时多加一把米吗”,甚至有的老人的地位和保姆差不多,“家有一老,赛过一‘保’”,并非戏言。
  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我们常为这些群体呼吁,他们都有不能自己充分行使平常权利的一面,所以社会要给他们以特殊保护,比如在法律上通过专门立法保障。但对老人特别是农村老人的法律保护还很薄弱。由于一些主观的因素(比如传统上“家丑不可外扬”的观念)和客观因素(大多数老年人还无力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那些未被赡养的老人真正选择把儿女送上被告席的少之又少。老人的晚年生活状况很大程度就取决于儿女孝心的有无和多少了。对未成年人我们有几个专门法律保护,体现了对“朝阳”的重视,“夕阳”中的老人也同样需要更具体的法律保护。仅靠舆论和道义支持,难以适应法制化社会和市场经济时代要求。(庄可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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