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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工作初见成效 八成以上电脑已清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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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清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工作初见成效
  八成以上电脑已清退
  本报北京六月二十一日讯 一些地方和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开展清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和支付住宅电脑上网费用工作,并取得了初步成效。据对十七个省(区、市)和六十六个中央和国家机关的初步统计,共清理出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的电脑九百八十七台(含便携式电脑),现已经清退八百三十九台。这项工作的开展,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也为国家节约了大量资金。
  记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了解到,近年来,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和支付住宅电脑上网费用的现象,这不仅耗费了国家的大量经费开支,而且诱发了新的形式的以权谋私问题。今年初,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作出部署,把清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和支付住宅电脑上网费用作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落实。不少地方和部门领导十分重视这项工作,把“不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不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支付住宅电脑上网费用”的规定作为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一条纪律,明确提出要求,并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安排,明确清理范围,逐一填写登记表,限期完成自查和纠正工作。有的地方和部门还组织财务部门核实自查情况,从资产和财务管理的角度予以监督,以保证清理工作不走过场。
  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贵州、新疆等十一个省(区、市)已经基本完成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的清理工作。上海市用公款为领导干部配备的住宅电脑六十二台,已全部清退。江苏省全省共清退用公款配备的住宅电脑四十一台。中央和国家机关已有新华社等六十六个单位完成了清理工作。广东、黑龙江、浙江三省还清理和纠正了用公款为二十四名领导干部住宅电脑支付上网费用的问题。
  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发出紧急通知,指出这项工作虽已取得初步成效,但有的地方和部门在认识上还有差距,工作力度不大,进展缓慢,对查清的用公款配备的住宅电脑迟迟不作清退处理。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高度,加强监督检查,对已经配备的电脑、接受赠送的电脑不如实登记或拒不清退纠正的,以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后继续违反规定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和支付上网费用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中央和国家机关必须在七月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在八月底之前完成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和支付上网费用的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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