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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说好——吉林省法院系统争创“人民满意法院”活动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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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23
第3版(要闻)
专栏:

  让人民说好
  ——吉林省法院系统争创“人民满意法院”活动纪实
  本报记者 胡健
  1997年10月,时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的蔡彰在基层调研时发现,对同一个基层法院,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评价都很高,但人民群众却并不满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蔡彰经过调研后认为,一些法院只对领导机关负责,而缺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1998年初,身为院长的蔡彰决定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法院”活动,提出“人民满意才是评价法院工作的最高标准”。
  从人民不满意处改起
  从人民满意处做起,从人民不满意处改起,成为吉林省法院系统争创活动的主线。裁判不公、执行不力是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公开才能保证公正。除法律规定不予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全省法院一律公开审理、公开宣判,群众和记者可自由旁听。一场官司,必然有赢有输。赢的人自然会说法院好,对输的人,他们的话也要听一听。这两年,吉林省各级法院都召开过多次败诉当事人座谈会。
  执行乱、乱执行,乱就乱在不公开上。省高院自1998年开始推行公开听证执行:被执行人到期不履行,法院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到指定地点,面对面就执行财产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法官居中提出执行方案。执行的全过程都向当事人、旁听群众、社会公开。实行公开听证执行的法院,一年中,当事人对案件执行不满的信访减少了70%。去年,全省法院执结率为71.5%,比上一年上升24%。
  法院的形象在一天天变化。在去年的行风测评中,全省有20个基层法院列当地参评单位前10名,2个中院和11个基层法院列本地政法机关第一名。
  让人民监督
  在吉林省,法院的执法监督员不是一个虚衔。省高院聘请29名廉政执法监督员,每次院长接待日,省高院都邀请执法监督员参加。院长在监督下接待信访,案件办理的最终结果要向执法监督员汇报。在执法监督员谷长春参加的一次院长接待日上,蔡彰因案件久拖不决当众向敦化市的一位女工道歉。10天之后,这件拖了5年的案子终于有了圆满的结果。女工从几百公里以外送来锦旗:“法官为人民,人民心满意”。
  1998年、1999年底,省高院每年召开一次违法审判责任追究、评析大会,省人大、省政协、省政法委派人参加,各新闻媒体记者也应邀出席。省高院常务副院长马建华主持了去年的大会,在会上他受到扣发3个月奖金的处罚,因为他所分管的一名经二庭审判员贪赃枉法犯罪,蔡彰也因此在会上作了检讨。在前年的大会上,另一名省高院副院长也受到扣发一个月的奖金的处罚。自去年以来,全省法院对110名违法审判人员给予了纪律处分。
  公开查清事实,公开追究责任,显示出法院的信心和勇气。
  让人民评价
  争创“人民满意法院”,争创是法院改进自己的工作,而满意不满意则由人民去评价。
  今年2月29日至3月21日,省人大、省政协、省政法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两年来法院系统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活动进行了检查验收。
  3月16日《长春晚报》刊登这样一条消息:“为了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真正评出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法院、好法官,检查组特在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设立监督电话,电话号码:7615708……”
  检查组每到一地检查时,都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公布检查组驻地、电话和接待群众来访时间,专门接待群众对受检法院的投诉。
  敞开大门搞验收,全省检查法院活动先后接待群众来访1500多人次。在群众七嘴八舌的诉说中,各个法院被筛过一遍又一遍。发现有一起冤案、假案、黑案、枉法裁判案、超审限案的,筛下去;一审开庭率和公开宣判率不到100%的,筛下去;行风测评位次在当地全部参评单位中不居前十名的,筛下去。最让人捏一把汗的是,检查组从案卷中随机选定败诉方当事人20名,单独测评,基本满意率要达50%以上。就这样,23家申报“人民满意法院”的基层法院被筛下去10家。所有法院都在检查中受到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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