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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政体改革第一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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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23
第6版(国际)
专栏:综述

  法国政体改革第一步
  本报驻法国记者 马为民
  20日下午,法国国民议会以466票对28票,通过了总统任期由7年缩短为5年的修宪法案,参议院定于月底审议。希拉克总统说过,待两院通过同一文本法案后,他希望今秋提交全民公决。
  对于缩短总统任期,民意支持率高达85%,表示参加公决投票的却不足40%。听一位普通法国人冷淡地说:5年?3年就够了,最好是1年……政界倒比较热闹,左右两翼中都有支持者、反对者和有条件支持者,围绕修宪程序的争论尤其突出。希拉克似乎有些为难:搞全民公决,担心弃权率太高;不搞公决而由两院联席会议决定,又担心被指责为“害怕人民”。不过,政界的斗法实际上是“2002年总统选举的第一幕”(《世界报》),不必细说。由于绝大多数人赞成这次修宪,所以最终无论采取哪种程序,总统任期缩短似成定局。
  希拉克说,7年任期已有100多年历史,但“考虑到民主制度的现代化要求,任期7年确实长,而且大概太长了”,缩短任期“可使公民更经常地就国家大政方针表态”。司法部长则说得更为直白,称它是“君主制的遗产”。
  法国总统的任期之长在西方大国中绝无仅有,这不仅是法国高度中央集权这一历史特点的反映,而且确实带有王朝政治的烙印。1870年发生普法战争,第二帝国倒台,第三共和国建立。1873年,在议会居多数的保皇党选举麦克马洪元帅为总统,授予他7年任期,希望这位帝国派军人有足够时间复辟君主制,7年任期由此而来。1958年,戴高乐将军重返政坛,出于稳定政局,他继承了7年任期的传统,随后又将总统改由全民直选,总统权力从而进一步加强,形成了一种在西方极为特别的体制:“半议会半总统制”。
  在这种政体下,总统和议会均由全民直选,形成两个独立的多数派,即总统多数派和议会多数派;总统作为宪法的“保证人”,任免总理并主持内阁会议,而总理领导的“政府决定并指导国家的政策”,向议会负责。在权力的实际运作中,总理“在煤堆干活”,出事背黑锅,总统则居高临下,谁也动不得。一位前总理这样比喻过,总理是总统的“保险丝”,总统叫熔化就熔化。这种体制带有戴高乐将军的个人色彩,此乃形势使然。然而,即使戴高乐,他也针对任期过长采取了因应做法,经常就国事举行全民公决,借以检验权力的“合法性”。他在任11年,除例行选举外,公决举行过4次,且每次都将自己的去留赌入。1969年,他提出的一项行政改革遭公决否决,他当即宣布中止总统职务,请人民另择贤能。其后的总统虽继承了7年任期,却很少搞全民公决,4位总统30多年只搞过3次。这给民众留下的印象是全民直选的总统不敢再次接受全民的检验,似乎害怕民众。总统和选民日渐疏离。
  法国几次出现“共治”,绝非偶然。共治虽然为宪法条文所容,却同以总统为权力中心的宪法精神相悖。《新观察家》社论说,当议会多数派跟总统多数派一致时,总统是“无可争议的君主”;当这两者不一致而出现共治时,总统则形同“赋闲的国王”。前总统吉斯卡尔·德斯坦重提缩短总统任期,从字面上看正是从避免共治出发的。实际上,第五共和体制还有别的待改善之处。一位政党领导人说,法国如今在迈向新欧洲、新世界、新经济,而它的体制“太臃肿、太费钱、太集权”,必须改革,逐渐分权。
  缩短总统任期无疑将是法国政体改革的第一步。《世界报》认为,“结束‘共和君主制’是民主政体在法国取得必要进步的首要条件”,是“政治生活真正改革的关键”。《回声报》预言,第五共和从此“将发生实质性变化”。至于它会不会最终结束实行40多年的“半议会半总统制”,滑向总统制或议会制,导致所谓的“第六共和国”,则是政治学者们正在讨论的问题。(本报巴黎6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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