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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电子商务安全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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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0-06-26
第7版(国际)
专栏:科技漫话

  小议电子商务安全问题
  陈庆修
  随着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黑客的攻击和电脑病毒的爆发常常造成网站的瘫痪、信息的丢失,给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带来极大威胁。如,CIH病毒的爆发几乎在瞬间给网络上数以万计的计算机以沉重打击。不久前,“爱虫”病毒在全球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典型的“虚拟盗窃”能从因特网上窃取那些粗心用户的信用卡账号,还能以欺骗的手法进行产品交易,甚至能洗黑钱。因此,安全问题成为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隐患。据国际数据公司统计,全球电子商务交易额到2003年将高达1万亿美元。如果不解决网络安全问题,预测恐怕难以变成现实。
  电子商务的安全主要体现在:交易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交易机制的可靠性、交易过程中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概括地讲,可分为技术和法律两方面。
  从技术方面来讲,计算机行业将在完善互联网访问路径的基础上,通过数字签名芯片卡来加以解决。数字签名从根本上说是一种计算机代码,可以与专门分辨发件人的电子传输信息相连接。数字签名像手写签名一样,目的是确保发送信息的人不被其他任何人冒名顶替。美国的verisign公司是目前数字签名业务的佼佼者,该公司吸引了包括微软公司和美国政府部门在内的众多客户。很多银行期望利用芯片卡和数字签名为网上银行提供最大限度的安全。因特网专家迪尔克·黑格尔说:“这种方法比许多银行目前使用的个人识别编码更为安全。”
  从法律上为电子商务提供安全保障,就是在电子商务出现差错时解决有关交易方的责任和权利等法律问题。为了弥补现有法律的不足,国际商会主持编写了《贸易数据交换电信传输统一行为规则》。此后,另有不少示范交换协议和准则问世。这些数据交换协议是“契约安排”的性质,但契约安排并不能取代强制性立法产生的义务,电子商务使用现代电子通信手段所产生的法律问题,最终还是要通过立法来解决。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1996年通过了《电子商业示范法》,旨在为电子贸易提供一套国际社会可以接受的规则,同时也为贸易合同协调提供规范准则。今年6月中旬,菲律宾政府迅速颁布了电子商务法,为网上商务交易制定了法律标准;对计算机系统的黑客或破坏活动,以及电子盗版行为将处以罚款和最高为3年的监禁。
  我国加入WTO已是指日可待,种种迹象表明,外资在未来几年内进入我国商品流通领域的重要方式是电子商务。它在发展过程中尽管会遇到有害“细菌”和“病毒”,由此造成的安全问题会影响电子商务的正常发展,但若能妥善解决,就可改善其运行素质,从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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